净化“朋友圈”做明白党员

2016-04-27 11:29:49 作者:何才伟 来源:贵阳市花溪区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每日刷“朋友圈”已经是现在人们必做的事情了,“朋友圈”是当下重要的社交工具,已然成为大众沟通交流的重要载体,更成为舆论场观点交锋的战场,参与其中的不仅有普通百姓,也不乏党员干部。
在社交媒体异常发达
              每日刷“朋友圈”已经是现在人们必做的事情了,“朋友圈”是当下重要的社交工具,已然成为大众沟通交流的重要载体,更成为舆论场观点交锋的战场,参与其中的不仅有普通百姓,也不乏党员干部。

在社交媒体异常发达的背景下,每一个人都会成为媒体人。而微信“朋友圈”,不像传统意义上只有家人和好友的朋友圈,是由许多社会关系组建而成的。如工作上的往来,朋友的朋友之间的交际建立而来。“朋友圈”其实已经慢慢地具有了媒体属性,所以微信“朋友圈”不是私域,而是一个公共场所。对于百姓来说,圈子里的言论必须以法律规范为准绳,作为党员干部,更要以党纪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某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员吴某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篇文章,并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一国两制”,这种行为因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受到纪律处理。

身处互联网时代,朋友圈看起来只是私人空间,其实更多的却具有公共空间的属性,经过数次的转发后,其传播的纵深度根本无法想象,从这个意义上,任何人的言论所产生的影响力也在不断扩展,相应的,所承担的风险也在增加。而作为党员干部在这样的舆论空间中更应该严格恪守党纪国法,谨言慎行,该说的说,不该说的坚决不说,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方针政策上,思想和行动都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公民一样,有权利在网络空间发表评论、转载文章。但必须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坚定政治立场,在网络上转载文章时,应首先对文章进行甄别,再发布。不能随意转载虚假信息、违背中央大政方针政策的文章。任何自由都是有边界的。不论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群众,都应自觉抵制不实言论,禁止发布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等违法行为。

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党纪是党员的底线,法律是公民的底线。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体现了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这让那些平时“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的党员干部有所警醒。因此,身处圈子文化中的党员干部不能过去“随便”,不仅要以合格公民的标准要求自己,更要以党员的标准把握自己的定位,坚定政治立场,自觉抵制虚假不实和破坏社会稳定的言论,维护舆论环境的健康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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