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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3层在建楼房倒塌的深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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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na6875
时间:
2009-9-21 17:29
标题:
上海13层在建楼房倒塌的深层原因
层在建楼房倒塌的深层原因月日上午点半左右,上海闵行区原“莲花河畔小区”(后被偷换成“莲花河畔景苑”)层的在建号楼轰然倒塌有人说是做俯卧撑。年即将流行的词汇之一)过大导致的,与勘察、设计、桩基础施工、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无关。不会说话的土成了替罪羊!大地震过去一年多了,也没有看见地方当局拿出一个像样的关于豆腐渣工程的调查报告,而且千方百计打压民间的调查。所以上海这么快就匆匆下结论难以令人信服!我估计是为了稳住该小区其他未倒塌楼房的业主的心理而有意隐瞒设计的失误与桩基础施工的失误(因为如果说设计与桩基础施工有问题,那另外栋楼的设计与桩基础施工同样可能有问题),免得他们情绪激动而要求退房并索赔,进而影响了开发商的利益,从而影响了地方当局的利益。层的改为建层而增加了风险?为什么在如此差的土质上要设计这种抗震性能不好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型而不将基础埋深一些?为什么不设计地下室或者将基础埋深一些(这样就根基牢靠多了)?为什么要设计一般只用于多层建筑不用于高层建筑的条形基础?难道为了省钱就可以冒险胡来吗?难道设计不可以保守一点?难道开发商为了省钱(每平方米赚得够暴利了还要这样,人心不足!贪得无厌!降低房价好像没有人管)就可以置业主的安全于不顾而(可能)要求设计冒险?难道桩的施工质量没有问题?你们这些砖家没有检测并公布每根压桩的记录,没有检测桩的承载力够不够,又没有公布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桩施工没有问题,怎么可以说桩基础施工没有问题?!有经验的施工队应该知道严格按照正常施工程序先地下后地上,为什么要先地上后地下?难道不是为了先将房子建起来套业主的钱,然后才建地下车库?难道监理没有问题?监理明知道施工违反正常程序,为什么不纠正?也许监理说,我发了整改通知,但是开发商与承建商基本上是一家(注:施工的招投标因此也可能有问题),我是开发商请来监理的,承建商与开发商不听我的;这样的话,总监可以下停工令呀(不过,我猜这个总监可能怕开发商不付监理费而不敢下停工令;如果总监下停工令整改的话,将使工程延期造成承建商与开发商的利益损失,但可以避免立即倒塌)!原设计的桩基础抵抗堆土的侧向压力有多大?实际堆土的压力与压力差到底是多大?为什么不公布?你可以说压力差过大,我还可以说是桩基础的抵抗力过小的豆腐渣工程呢!!!如果你的桩抵抗力大的话,就不会倒塌!!!的次方理论。每个环节如果只达到合格的的话(孤立地看很好),可能最终结果是合格率越来越低(综合起来就不行了)。比如,个环节都是的合格率,可能最后的合格率只有:××××()。即是说,一系列的不规范操作,导致事故是必然的,不导致事故是偶然的。栋层楼,修改成栋层楼,听说多出的这个倒塌的层楼原来是规划的绿化用地),可能使开发商多赚不该赚的亿!如果按照原来规划建层楼而不是层楼的话(是个不吉利的数),屁事都没有!有报道说,该官商合股的开发商的资质仅为三级(暂定),其资金及开发能力绝对有限,其拿地方面涉嫌违规(没有公开招标的暗箱操作)。可能其施工招投标方面存在很大问题!按道理,该承建商的资质不高(说明经验不足),又与开发商有股份上的联系,如果公开招投标的话,该承建商是不可能中标的!元的地价,元的投资额,平均售价高达元!人心不足蛇吞象!暴利接近。除了大陆,世界上还有哪里去找这等好事!怪不得地方当局唯恐房价下跌哟)。只是外行看不出来。设计师如果不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迎合开发商的这种要求的话,风险是极大的。可能开发商要求设计师将保险系数降到最低,理论上刚刚符合规范的最低要求。但是,如果勘察资料不准的话(可能按照书上说的,你是“准”的。但是实际上往往不准,有时偏大有时偏小。比如,可能该地的土的实际承载力是吨平方米,但是局部勘察取样点上是吨平方米。不过,你那个点上吨平方米不一定有代表性),设计师就要冒险了,其理论上刚刚符合规范的设计,实际上可能达不到(假设单桩设计承载力为吨,影响范围平方米,即吨每平方米。根据偏大的土的承载力吨平方米设计,让桩土共同承担荷载的话,那土多出的吨承载力就是虚的,就要桩来承担,即桩要承担吨平方米。而桩的施工质量不能保证的话,麻烦就大了。比如,部分施工的桩实际只能承担吨平方米的话,那吨的压力就要将桩压垮,导致楼房不均匀沉降,就像开挖车库的那边一样。加上为了节约钱,将开挖的土堆在楼房另一边,加重了桩的侧向压力,更是雪上加霜,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其实,设计与监理应该提醒承建商,不能这样子不按照正常施工顺序施工)!由于设计是终身责任制,所以一般的设计师会比较保守,将保险系数设计大一些(如果设计师接受开发商的钱财,故意将保险系数设计小的另当别论)。比如,规范(也是人根据从前的经验制定的)的保险系数是的话,你设计成就是擦边球,设计成就保险些。!所以说这个验收制度有漏洞,一定要迅速修改了!起码应该有业主及其代表参加。另外,这个预售(空手套白狼)制度必须取消(你房子不好就卖不出去)!!!这样就可以将那些没有实力、没有责任心的开发商淘汰出房地产市场,优胜劣汰。招投标制度也是漏洞多多,特别是邀请招标(开发商可以邀请听自己话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来),应该取消或者严格限制邀请招标!<div id=[/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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