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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被指虚假捐款 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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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卡
时间:
2009-9-21 17:30
标题:
余秋雨被指虚假捐款 情何以堪
义愤填膺 诺而不捐的“大师” 金羊网刘逸明余秋雨以“大师”自居,对于名誉的爱惜应该比对金钱更甚,他既然不做回应,只能说明他默许了萧夏林的指控。很多事情如果别人说的是事实,自己无论如何进行辩驳都无济于事,如果狡辩还只会越抹越黑。余秋雨深知此中厉害,做沉默状不失为最佳的选择,反正骂自己的人多着呢,虱多不痒、债多不愁,你们骂我骂得越凶我就越出名,越出名就越能在中国的文化乃至娱乐圈纵横捭阖。 “诺而不捐”是中国的慈善潜规则,平常年份的捐款到账率仅7%。这种数字已经足见中国商人和企业的无耻,余秋雨身披“大师”的袈裟,却也义无反顾地加入到了“诺而不捐”的行列,这不仅是他的个人悲哀,也是中国文坛乃至整个中国社会的悲哀! 著名学者陈明远 余秋雨先生,我跟你井水不犯河水,完全不是一个行当,不仅不会跟你争名夺利,而且你根本不值得我羡慕(或“眼红”),只是让我对你产生了一种怜悯!是的,如今只有怜悯。实践证明:你过的是一种多么苍白空虚百无聊赖的日子! 余秋雨真可怜。 出于怜悯的善意,给你最后的忠告:“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余秋雨你的日子不多了,别再死不认账、死不改错、死要面子活受罪了——你改悔吧!立地成佛吧! 荆楚网魏奇峰 余大师始终淌不过别人的口水,他那点发自内心的“含泪”真情终究难成造福之“水”。 卫金桂博客 余秋雨,给老脸留下最后的体面吧!余秋雨是幸运的。作为文革时代曾经为虎作伥的写手,又是文化苦旅又是名人娇妻;又是专家评委又是拥有公司;又是大师又是博士后站的领头羊,连自己的居室,都搞成名人故居了,你老人家还想咋样? 争议缠身 热点事件大搜罗 “文化口红”批判1999年文化批评家朱大可在《抹着文化口红游荡文坛》一文中用不以为然的口气称余秋雨的文化大散文是“历史利用文学获得‘美丽外观’,而文学利用历史获得了‘精神深度’”。称余秋雨的作品是点缀生活的“文化口红”,并且还是规避道德病毒的“文化避孕套”。 要求忏悔 1999年12月,北大中文系学生余杰发表《余秋雨你为何不忏悔》一文,声称余秋雨在文革中参加过一个叫“石一歌”的写作组,写过几十篇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因此是“文革余孽”、“文化流氓”。 收受豪宅 2000年第2期《书屋》载文披露,余秋雨做深圳文化顾问,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他一套豪华别墅。此文正是目前向余秋雨发难的萧夏林所作。 文字差错 2003年7月,有金文明出书指出余秋雨所著的《文化苦旅》、《山居笔记》等书中存在的差错多达126个。 “首富”事件 2006年12月20日余秋雨在博客上贴出《我对“全国作家财富榜”的回复》对“中国作家富豪榜”做出回应。其论调遭到作家郑渊洁的抨击。 青歌赛口误 为2006年第十二届“青年歌手大奖赛”作评委的余秋雨出了三大口误被网友批驳。 “故居门” 2008年9月上旬,一则“慈溪为余秋雨老宅申报文保单位”的消息见诸于省外几家媒体,引网上媒体热评。 “大师”事件 2008年9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设立“余秋雨大师工作室”并举行了挂牌仪式,此后,“余秋雨有没有资格称大师”成为文化圈内一大焦点话题。 地震博文 5·12汶川地震后,余秋雨在博客发表题为《含泪劝告请愿灾民》的文章,被反对者认为他是站在“死者身上跳舞”。 “私通美女作家” 2009年“五一”期间,一份号称是其妻马兰撰写的《我的声明》称,因余秋雨“私通”美女作家,马兰已提起诉讼欲离婚,后,余自已出来纠正说,是拿妻子当“美女”作家。 (以上据中新网) 冷眼旁观 文人互掐凸显文化衰败 大河网周奕婷 此新闻一出便引起社会各界一片哗然,类似的“打假”事件在几个月前也轰轰烈烈演过一次。那是学者李辉对“中国大师”文怀沙关于其年龄、经历、学识的“发难”。 在事情真相未弄清之前(当然,也可能无果而终)。我们不便对此事发表太多意见。但是,作为文人,将太多的精力进行彼此间的“厮杀”,却是一个悲惨的文化现象。它是发展已久的文化空洞里泛起的泡沫。它不应该作为另一场 “名人打假”的盛宴,而应该成为文人的集体反思。 东北新闻网李先梓 借地震效应进行商业炒作和自我炒作,都只能让人怀疑炒作者的道德秉性。毕竟,地震乃国殇,国人倾注了几多圣洁的情感,任何商业炒作无疑都是对这种圣洁情感的亵渎,都未免有些“过于无聊”。 去年余秋雨曾经在《含泪劝告死难学生家长》一文中指出,“一些对中国人历来不怀好意的人,正天天等着我们做错一点什么呢。”在此,笔者也想“含泪劝告” 一下余秋雨先生:一些对您历来不怀好意的人,正天天等着您做错一点什么呢。您还是少开一些口头支票,少自我炒作一些的好吧。<div id=[/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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