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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稀哩哗啦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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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ntlejeerer
时间:
2009-9-21 18:05
标题:
稀哩哗啦的主旋律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不相似在于,第一次注定是悲剧,第二次则往往成为闹剧。 对当代中国来讲,“主旋律”从来就是一个政治术语,而与音乐无关。曾经的那段“就是好”的日子里,主旋律不叫主旋律,直呼样板戏。无耻则无耻矣,倒也无耻得坦率。现在,大约不能起码不便明说了,便开始暧昧起来。暧昧的标志之一,就是开始使用一些个不清不楚的比喻。比如,所谓“主旋律”。 那个把国家主席“打翻在地,再踩上一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的时代,那个“批林批孔批周公批宋江批倒批臭”的年代,离我们并不遥远。一些人声称,之所以那样狠,都是为了我们,为我们这些个“人民”着想的,为了保证我们“不吃二遍苦,不受二茬罪”。总之,是为了人民的幸福。现今的说法是,“要防止电视剧低俗化!” 我不知道,世界上还能有那部电影的“低俗度”可以与《满城尽戴黄金甲》相媲美?我更不知道,还有那部电影的“反动度”足以超越《英雄》!在这些个屡屡代表中国“申奥”前往奥斯卡现眼的大片里,皇帝皇后皇子们都是真正的英雄,而大众,只能作为历史的代价,羔羊般被屠,草芥般被弃。连千古暴君嬴政的铁案,都被张艺谋给翻过来了——暴君杀人,是为了不杀人啊!理解万岁,呜乎哀哉! 第六代导演很正常,正常就正常在,不赞“红肿之处”为“艳若桃花”,而已。他们,以一个人的正常的恻隐之心,拍出了几部关注市井小人物无常命运的平民电影,却因其不够金壁辉煌而屡屡遭禁。显然,时代本来是无比光明的,而他们这帮捣蛋鬼,成心给社会抹黑啊!给近代中国造像,为民主共和树碑的《走向共和》,尽管深受最广大人民群众欢迎,收视率高居不下,还是给半路腰斩了。近日,已与大力弘扬所谓“主旋律”的广电总局规划处处长宋鲁曼指出,“主要看电视剧的价值取向,只要是表达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传达美好的情操,一般都没什么问题。” 哦,我似乎明白了《中国式离婚》之所以遭禁的缘由了。想想,过去的“主旋律”里,《红灯记》里李玉和光棍一条,《海港》里方海珍女光棍一条,《沙家浜》里的阿庆嫂,应该有个阿庆曾经睡在身旁,最后还是“跑单帮”去了,杳无音讯。《杜鹃山》里的女政委柯湘出场的之前,敌人早已及时地打死了她的丈夫。《红色娘子军》中,洪常青整天在女人堆里滚打,硬是没半点擦出火花的征兆。联想起被“主旋律”抛弃的《中国式离婚》,我非常之不明白——结婚不够“主旋律”,离婚也不符合,这“主旋律”的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呢? 想起来,西北乡下演了几百年的秦腔,似乎都挺“主旋律”。比如,弘扬包拯先生光辉形象的《铡美案》,尽管,按照现今的法律量刑,陈世美即使犯有重婚罪,也罪不该死呀!结果,被包公给铡了。台下的老百姓都说铡得好。西北老百姓废寝忘食看了百年清官戏,但,清官依然是珍稀动物,只是戏台上才有。由此看来,戏台上的“积极向上”,除了给老百姓制造点自欺欺人的幻觉以外,其真意义,实在是有限得很。其社会价值,倒是应了鲁迅的一句话,足以催进“瞒与骗的人生”。 广电总局对电视剧设立了“四级审查制度”,审查主体从省级(党委)宣传部到中央政府广电总局。地球人都知道,即使“国家级”总局,大牌子的背后,还不就三三两两几个工作人员嘛。或几只最多十数只眼睛而已。我不明白,谁有那么大本事,敢说自己的那只丹凤眼一定就有资格“代表全国人民”?由此看来,处长宋鲁曼还真不是凡人一个。按道理,处长宋鲁曼之辈应该兢兢业业为人民的娱乐事业服务才对呀,而今,却无端取消了人民喜闻乐见的权利。最广大人民群众,好端端地,被宋处长夺走了自家电视机遥控器,没了电视节目地选择权与欣赏权。 最广大人民群众,好不容易“当家做主人”了,却又出来一些个不伦不类的宋主任,号称“人民公仆”,眼睁睁地夺了人民手里的遥控器。谁是谁非,人民心中有数的,我坚信。只是,苦了各家电视台。人民呢?看着腻歪的时候,只好,甩了手里的遥控器,关掉电视机,去打麻将算了。没准,从此以后,稀哩哗啦的洗牌声,当响彻祖国大地,成为主旋律。按国人悠久习惯,打麻将会有点“价值”的。可以肯定,此举必将传达美好情感,表达至为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鲁迅言,那简直是一定的。 <div id=[/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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