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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一件很想不通的事情发生在黎平县九潮镇,请大家评评理,1000元该不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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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dacttendon
时间:
2009-9-20 22:38
标题:
[原创]一件很想不通的事情发生在黎平县九潮镇,请大家评评理,1000元该不该收?
个月了,我急得无可奈何,实在无法就上村长家去诉苦,后来实在受不了了就在村长家里哭了,村长看我可怜,就上镇上去找人帮我问。元,我赶紧凑了元叫村长带去,过了半个月我终于才又有了户口。等办好准生证时我肚子里的宝宝已经有个多月大了。 <div id=[/img]
作者:
racialgan4
时间:
2009-9-21 00:35
我与你素不相识!但我看了有气!!!1、我没钱,也不想给那些什么长的钱,我还要日他奶奶2、你也在外面混过,不如找个人去把那村长、所长的儿子、老婆(或家里人)做了,狠狠的打一顿,只要不打死,他们坏事做绝,也想不到是你做的,现在专门有人做这个生意,下一只手才600元3、如果他家在农村,烧了他家的屋子,人不知鬼不觉4、如果你不想办,那我也没办法,自认倒霉吧
作者:
klunky2344
时间:
2009-9-21 02:32
户口漏失的问题应该让县公安局追查。有个问题,这些没有户口的姐妹是不是都跟你一样曾经到外地打工?你们都办有身份证吧?有身份证在县公安局就一定有户口登记不是吗?当你被告知户口被转出,应该有经手人的纪录,经手人在没有告知你本人的情况下做了转出的动作,需要负起行政责任。尽管这样说,我个人对基层的派出所会有什么负责任的行为不抱希望,对他们卖户口的行径并不意外。
作者:
scalerveiner
时间:
2009-9-21 04:30
作者:
古晶今
时间:
2009-9-21 06:27
估计是打结婚证明的时候一并给你下了,这其实很可能与村组有关系。没有户口,他们就可以分你的责任田。
作者:
550777789
时间:
2009-9-21 08:24
以下是引用<i>BBS</i>在2006-9-16 17:57:28的发言:我与你素不相识!但我看了有气!!!1、我没钱,也不想给那些什么长的钱,我还要日他奶奶2、你也在外面混过,不如找个人去把那村长、所长的儿子、老婆(或家里人)做了,狠狠的打一顿,只要不打死,他们坏事做绝,也想不到是你做的,现在专门有人做这个生意,下一只手才600元3、如果他家在农村,烧了他家的屋子,人不知鬼不觉4、如果你不想办,那我也没办法,自认倒霉吧
作者:
bougieutile
时间:
2009-9-21 10:21
以下是引用<i>梁波</i>在2006-9-17 9:44:50的发言:特别提醒:今后,请不要在本网站开这样的玩笑,违法的严重后果,大家应该是清楚的。
作者:
huazhanxy
时间:
2009-9-21 12:19
不行,老子遇到这事一分也不给,非得让他家里惨了不可要知道,农民1年还搞不到1000元,这不是大白天要人的命吗?他挥挥手就搞去了,不是他,至少也是他家里人要出事
作者:
llanoshaduf
时间:
2009-9-21 14:16
做人不能太绝!你不让人活,你自己也不好过嘛人活着就是由灵性跟兽性支撑,当人像一个人的时候,他的灵性占了多于兽性,但当一个人的兽性大于灵性的时候,难保不会出事!
作者:
ed13191169
时间:
2009-9-21 16:13
这样的[/img]
作者:
mutest7144
时间:
2009-9-21 18:10
这事得好好分析下~当时出钱的时候有没有写收据?户口上网时的源始数据是什么,是以所里的老户口为依据还是别的什么依据。最有可能的就是以所里以前老户口为户口上网依据。如果是这样~出现漏掉的户口,责任完全在政府管理这方面工作的单位,这是严重的失职。然而他们的严重失职却要公民来付出代价,1000元的代价对生活在农村里的公民来说不算少啊!请保存好相关证据。要求退还全部费用和赔偿为此而消耗的物质与精神损失,并对相关人员追究其应承担的责任。如果外理结果不令人满意,请保留进一步上诉和上访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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