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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原创]深圳警方的恶劣做法震惊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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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ynxesuntest
时间:
2009-9-20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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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原创]深圳警方的恶劣做法震惊全世界
卖淫嫖娼诚然不雅,理应受到道德谴责,但并非为非作歹,罪大恶极,如此兴师动众地搞一个“公处大会”,会起到什么效果?在公处现场的那张照片上,那个以手掩面的女孩,让我想起了去年感动众人的兰州发廊女苟丽。苟丽遇害后,警方从她的遗物中发现了两本写给丈夫的爱情日记,经媒体披露后,曾令多少国人垂泪! 说来可笑,我国查处贪官污吏总是替那些包养情妇的恶劣行径百般遮掩,美其名曰为保护个人隐私,对待老百姓的卖淫嫖娼却这样大张旗鼓,真正应证了一句古话,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是一种典型的滥用公共权力的行为。其实领导的私生活需要保密就值得商洽,对普通老百姓罪加一等的分别对待的歧视政策是对人民群众的人权的侵犯。封建社会动不动便给人戴高帽子游街众示,无端羞辱,如此死灰复燃的行为就表明在公共权力滥用的社会环境下普通百姓的尊严多么渺小!基本人权根本无法保障,文革中多少无辜的人挨打受批,灭绝人性地羞辱,老舍等一大批正直知识分子选择了自杀来对抗这样残酷的公审批斗。随便公审是一种无比愚昧而粗暴的做法,对发廊女这类弱女子明目张胆地游街示众进行公开羞辱,是粗暴践踏人权的行为!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样的口号处处皆有,而老百姓的基本权利却一再被践踏,在人民权力低于政府权力的今天,出现诸如此类的历史倒退的法制事件说明了我国不少执法部门心里没有人性,一个步入市场经济时代的改革大国竟然堂而皇之地上演一次次这样的闹剧不仅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悲哀,也是封建势力对人类文明赤裸裸的嘲笑与挑战!这种在现代文明社会难以理解的事情,怎么到我国就如此畅通无阻呢? 希望类似的事件不要再发生了。因为,无论社会角色的卑微或高贵,每个人都有不可剥夺的尊严。<div id=[/img]
作者:
mardy24986
时间:
2009-9-20 23:57
以我看,这是对人类文明的侮辱~
作者:
unwarypish
时间:
2009-9-21 04:31
作者:
candid9282
时间:
2009-9-21 09:04
包养二奶跟直接嫖*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包养人及被包养人没有去抓?!中国警察欺软怕硬!!
作者:
alarygrotty
时间:
2009-9-21 13:38
深圳有一个法院的院长到法庭的领导全部腐败被暴光,这是做给大家看的,想捞点政治资本回来而且
作者:
canova5667
时间:
2009-9-21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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