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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夫一妻制”还能撑持多久? [打印本页]

作者: syf840926    时间: 2009-9-19 08:11
标题: “一夫一妻制”还能撑持多久?
古代一部分诡奇兵法在“情场”搏杀中大显身手。 于是,一夫一妻制本身在进行着一场艰难的阵地防御战,那些恩恩爱爱、忠贞不渝的“配偶”们,不知有多少已经中弹挂花,只不过“轻伤不下火线”。 放眼望去,“先富”们许多临阵逃脱,许多还成为显赫的叛军将领;后辈晚生高举“新新”和“小资”的幡子,似乎无意坚守战斗岗位;闹得中间力量亦有所分化,心猿意马,情乱神迷。问题是,虽然总体上居高临下,占据有利地形,但看看价值裂变,纲纪纷崩,主流意识形态已然难辨泾渭,信仰体系有点像“找不着北”的军事地图,越来越多的人至少在意识上、观念上对一夫一妻制划出大大的问号:“红旗到底能打多久”? <STRONG>一.挑战直逼每个人的生活选择</STRONG> 千万别以为这问题很学究气,以为只适合于社会学、伦理学等等专家学者进行忠于职守的专业探讨。花心老公一句话就可直抵此问题的“现实意义”:“告诉你,一夫一妻制是违反人性的!”于是,糟糠之妻只剩下欲哭无泪的份儿。 然而,挑战可并非光是赤裸裸的现实,而是有“理论依据”的,其一是“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达尔文进化论,其二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往远了说这两者有内在联系,往近了说两者又是互为援军的两股力量。其三就是不少人“难得明白”地运用的“人性”论:一夫一妻制压抑人性,违反人性。 当然,这“其三”是有一定“事实依据”的,大量婚内性生活难以避免地走向枯燥乏味,而婚外的性刺激长期“保鲜”,有点像家用电器在城里消费疲软,在郊区或偏远地区紧俏走红,形成巨大反差。 什么事儿在社会实践中跟时尚沾边,再加上“理论依据”的助阵,就有点意思了。所形成的挑战力量,不在于让人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理性地接受,恰恰在于迷迷糊糊地影响了人,造成挥之不去的心理暗示,还真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的思维、心态和行为。 “一个丈夫一个老婆,这玩意儿合理吗?合时代潮流吗?” 如果一夫一妻制已经不符合人性,不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只是靠道德法律在维系,只是习惯势力的延续,对偶婚姻如果只是某种意识形态的古老建筑,总有一天会苏东社会主义一样坍塌,那么,我们是否应当与时俱进?是否应当冒险超前? 疑问、困惑,常常并不是中性的,并不是考量本身。很可能潜移默化地转为某种冲动、某种期许,某种情变、某种自我原谅或慰藉,某种自我纵容或推动...... <div id=http://www.dongren.cn/bbs/[/img]
作者: melonsohg2    时间: 2009-9-19 12:45
二.一夫一妻制历史并不长</STRONG> 人类进化的历史说明,一夫一妻制的确立与生产方式密切相关。今天考察社会演进,用单一的决定论是偏颇的,用任何一元决定因素来解释“历史发展规律”都有以偏概全之嫌。然而,将时光倒退到原始,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显然更为突出和根本,因为当时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与其他生物类种之间的竞争关系尚且十分重要。 直到今天,一夫一妻制存在延续的依据已然多元化,但生产方式作为影响因素之一,仍然是无法轻视的。 母系社会,是http://www.dongren.cn/bbs/[/img]有人认为一夫一妻制是历史上愚昧和野蛮的产物,现代文明是对其否定力量。甚至有人举例说:中国古代实行一夫多妻,因而强大,清末一夫多妻被“革命”,而一夫一妻制的实行造成国家一蹶不振与落后挨打。——这种说法,实在为一夫一妻制造成冤案。罗素说:“人类的文明史,主要是一部父权渐渐衰落的历史,在大部分文明国家中,恰恰在开始历史记录之先,父权即已达到它的顶峰。”于是,一夫一妻制的确立和现代文明诞生之间的内在联系,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排除的。 <STRONG>三.人类自身繁衍也是生产活动</STRONG> 正因为人类自身繁衍也是生产活动,而这种生产活动决不能由单个的人独立完成,也不能由同性的人完成,必须由男女的结合才能完成。打破原始原始共有制的“罪魁祸首”是剩余财产,更是劳动的人。正是由于人的劳动能力的提高造成了财产的剩余,同时也使智力达到了对于“劳动力”的认定。一方面,自己生的劳动力为自己创造财富服务,另一方面,剩余财富“肥水不流外人田”。单偶家庭成为双重的生产单位。 <STRONG>四.一夫一妻制与私有制 </STRONG>正因为一夫一妻制在一定生产方式的关照之中,所以设想一夫一妻制在某一天坍塌,只能是一厢情愿。 公民个人,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主体,单偶制家庭,是当今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细胞”。这与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密切相关。 当今世界上,人类社会的私有制方兴未艾,这是一夫一妻制最雄厚的基础之一。最自私的人也是必有一死的人,而越是自私越是关注私有财产的继承问题。即使发达国家征收高额遗产税,但遗产、家族、血脉、事业、著作权......等等必须有定向延续的生命期待。无论生前死后,只要子嗣、继承、血缘关系不可能烟消云散,一夫一妻制就是必然的。或者可以说,一夫一妻制不仅仅是由男女结成夫妻的关系所决定的,也是由纵向的代际关系所决定的。 一夫一妻制与所有制之间已经联姻而成稳固的“一夫一妻制”,只要所有制依然方兴未艾,就无法“休”掉一夫一妻制。更重要的是,私有观念已内化地发散为子嗣观念、亲子观念、家庭观念、继承观念,就连夫妻之间的“忌妒”心态,也有私有观念浓重的影子。 当今生育观念的淡化,在一定程度上是动摇一夫一妻制的因素,但其作用十分有限。因为第一,经济发展的畸形和贫富差距的扩大还不可能使更多的人轻视生育;第二,竞争的加剧既使竞争主体多元化,也使“家庭作为竞争主体”强化;第三,繁衍的需要作为社会基本需要的地位是无法从根本上动摇的。 <STRONG>五. 公有制不跟一夫一妻制过不去</STRONG> 那么,为什么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公有制的中国,不仅没有打破一夫一妻制、实行“共产共妻”,反而更干净利索地实行一夫一妻制呢?因为,单偶制家庭不仅是生产单位,也是最基本的消费单位。或者说,在生产、流通、交换、分配的经济链条中,单偶制家庭都是基本单位。因而,即使是“一大二公”,也要以此为基本的“社会细胞”。尽管人民公社、国家企业事业单位、政党团体等等高度统一,“自己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公家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但是谁也无法取代生儿育女这件事,也就是说社会需要繁衍。越是强调“公”,越是需要“平均主义”,你可以一切生产资料归公,还可以搞公共食堂吃“大锅饭”,但是你不能把男男女女全部集中起来重新分配来个“性爱大锅饭”——因为一男一女配对儿,本来就是是最平均的。 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康有为的《大同书》,古今中外设计乌托邦的人都或多或少挑战一夫一妻制,但是,如果连中国人民公社时期都没有向一夫一妻制开刀的话,想人为打破一夫一妻制的努力,就别再费心思了。 私有制跟一夫一妻制不结仇,公有制也没跟一夫一妻制结下什么梁子。剩下的就是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和非洲大陆了,可那里也在发生演变,非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基本上属于“边缘化”。
作者: babyhankie    时间: 2009-9-19 17:18
六.单偶结合是家庭的核心框架</STRONG> 一夫一妻制不仅是一种性爱的、情感的婚姻模式,也是一种占据主流地位的家庭模式,即夫妻配偶是家庭的核心框架。近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使家庭形式有了很大变化,在一夫一妻制基本结构不变的基础上,家庭变小,联合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变。 同时,也出现了子女各自成家以后,只剩下老年夫妇生活在一起的“空巢”家庭、夫妻不主张生育子女的“丁克”家庭、夫妻之间分居的“单居”家庭、母亲与子女或父亲与子女组成的“残缺”家庭,等等。但是,核心框架不变,一夫一妻制作为家庭模式的主流地位不变。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这是中国古诗中的名句,表明战争岁月里漂泊流浪者对家的思念。“我想有个家”、“说句心理话,我也想家”、“常回家看看”......,许多脍炙人口的当代歌曲,唱出了人们想家、爱家、恋家的情怀。人出生在家庭,自幼生活在家庭,上学时依靠着家庭,外出时思念着家庭,成人后还要建立新的家庭......。家庭,是每个人生长的摇篮、心灵的港湾、生命的依托。而家庭,依然是以单一配偶为核心框架支撑的、姻缘与血缘的基本组合。 <STRONG>七. 为“一夫多妻”张目决不明智 </STRONG>中国历史上事实上的“一夫多妻”,是有条件的,第一是极权专制,第二是等级格序,第三是太监、战争、徭役、戍边、农奴。可以说,实事上的一夫多妻制与实事上的奴隶制相辅相成。性权不平等,对性权的大量剥夺,在主流“意识形态”中锻造强大的性压抑和性禁锢的锁链,是嫔妃如云、妻妾成群、二房三房等等的社会条件。 何况,一夫多妻的“夫”,对于“妻”实行所有权和垄断权、实现主子欲和宰制欲,以女性物化、非人化为条件,即以女性的权利和人格极为低下为条件。同时,大批女性的“奴婢”,必然在社会宏观上伴随着大批男性的“奴隶”。即使在西方,在击溃皇权、神权、领主或庄园经济的过程中,击溃性禁锢,“性欲解放”和“性权解放”在一定阶段并行不悖,“性权解放”甚至更为实质。 有的朋友,尤其是在网上,向往或“倡导”一夫多妻制,实在不是明智的选择。 <STRONG>八.生物学类比行不通</STRONG> 有人认为,一夫多妻,有生物学的“依据”。比如哺乳动物多是“一夫多妻”,比如狮子的“一夫多妻”造就了该物种的强大。也有人认为:一夫多妻符合“市场竞争原理”,强者多妻,是竞争的结果;而一夫一妻,则是“计划经济”和“平均主义”的产物。这种说法的荒谬,在于两中说法内在地相通,都是将生物学现象简单类比而套向人类社会。 适者生存决不是强者生存、优者生存,以强、优的姿态而体现“进化”就离灭亡差不太远了,已经有科学家以此种眼光解释恐龙灭绝。适者的“适”,包含自然选择的意思。达尔文指出:“自然选择的作用只在于保存那些已发生的对生物体有益的变异,它不能引起变异,也不是一种神力。‘选择http://www.dongren.cn/bbs/[/img]中国传统社会存在实事上的“一夫多妻”,必然导致性权在一定程度上的垄断,同时伴随着生育权在一定程度上的垄断,与之相伴随的宗法式的“土豆系列”拉近了繁衍过程中的血缘关系,决不利于“优化”。“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达官贵人、大款富豪、名星巨腕......宁有种乎?相反,“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许多优秀人才的成功与青少年时代的吃苦关系密切。靠所谓“优秀人物”——实际上是“娶”得起多个“老婆”的(养得起多各“二奶”、“三奶”......的)“育种”,不仅难以优化人口,反而极易“一代不如一代”。 顺便说一句,历史上简单类比达尔文进化论,鼓吹人种、种族优劣的不是没有,但给人类文明带来的不是什么进步,而是灾难。 一夫一妻制有雄厚的社会基础,有不只一个取向的价值维护力量,有“多元化”的思想流派支撑。也有很著名的学者说将来一夫一妻制必然崩溃,必然被更“先进”的“家庭制度”、“婚姻制度”所取代。这种说法,实际上还是出于一种“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思维。将来怎么啦?一夫一妻制再不完美,也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至少,作出一夫一妻制从主流模式上下岗的预测,是没有什么依据的。即使在肯定是比较遥远的未来,其他的什么“制度”会出来,一夫一妻制也应在多元格局中占有一席之地。有人喜欢发散、流转,有人喜欢终生相伴、相依为命;有人喜欢同性恋,有人喜欢异性恋;有人喜欢非确定性,有人喜欢确定性;有人喜欢性欲导向,有人喜欢情感导向......,为什么一定要“崩溃”?为什么一定要“取代”?......这些针对一夫一妻制的提法,既不符合自由主义,也不符合保守主义,是想充当伟大设计师的人的空幻思维的反映。
作者: midgutcopied    时间: 2009-9-19 21:52
大家可以讨论一下,你们认为<STRONG>“一夫一妻制”还能撑持多久?</STRONG>我猜想有钱的巴不得马上倒台.这些人呢当然99%是男同胞咯.
作者: yogism4129    时间: 2009-9-20 02:25
是呀,改革年代,如今什么都在改变,为何<STRONG>“一夫多妻”</STRONG>制还不见实施呀?那样我们男士们都可以更好、更大胆、光明正大、前后左右排列地走在大街上了,暗!<IMG src=http://www.dongren.cn/bbs/http://www.dongren.cn/bbs/[/img]<IMG src=http://www.dongren.cn/bbs/http://www.dongren.cn/bbs/[/img]
作者: sonora4222    时间: 2009-9-20 06:59
以下是引用<I>微笑</I>在2005-6-9 15:38:53的发言:是呀,改革年代,如今什么都在改变,为何<STRONG>“一夫多妻”</STRONG>制还不见实施呀?暗!<IMG src=http://www.dongren.cn/bbs/http://www.dongren.cn/bbs/[/img]<IMG src=http://www.dongren.cn/bbs/http://www.dongren.cn/bbs/[/img]是啊,有很多人在翘首期盼呢![em01][em01][em01]
作者: jiaofei    时间: 2009-9-20 11:33
不过嘛,我们也很希望,到那时家里拖地、洗衣服、做饭的都有啦,我们也可以轻松愉快地上网了,妹妹你说是不?:)<IMG src=http://www.dongren.cn/bbs/http://www.dongren.cn/bbs/[/img]
作者: capricskirt    时间: 2009-9-20 16:06
放心!在理论上是长期存在的。起码说:三十年不变。
作者: longtengdiaosu    时间: 2009-9-20 20:40
存在就是合理的,法律规定,结婚的与另一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人举报的,犯重婚罪,可是很难定罪啊。于是,广泛存在一些情况:一、有人想却做不成---条件不具备;二、有人能做却不愿----品德高尚;三、有人想了也做了---又如何?因此强烈建议修改婚姻法:不提倡,不支持,不反对。
作者: dike    时间: 2009-9-21 01:13
<IMG src=http://www.dongren.cn/bbs/http://www.dongren.cn/bbs/[/img]蒙古的一对新人本报驻蒙古特约记者木东 最近,蒙古一些媒体纷纷刊发文章,提出“一夫二妻或多妻”的好处,有的人甚至建议蒙古立法机构通过允许这样做的法律条款。关于是否能够“一夫多妻”,支持者与反对者展开了激烈交锋,一时间沸沸扬扬,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 避免近亲结婚和淫乱行为 蒙古目前有约250万人,女性占51%。单身母亲家庭有6万多个,其中不少是未婚妈妈,还有一大部分女性结了婚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有人认为,实行“一夫多妻”,就会减少单身母亲的数量。 近些年,蒙古牧区居民大量向城里迁移,留在牧区的大都是妇女。一个男人可能同时与两个或更多的女性保持性关系,由此出现了不少同父异母的孩子。这些孩子并不知道他们可能是同一个父亲,将来结婚的可能性很大,直接导致近亲繁殖。据此间媒体报道,有的牧区已经出现近亲结婚。如果“一夫多妻”合法化,孩子们就会知道谁是自己的父亲,能有效地避免近亲结婚。 有人主张,一个男人不仅要娶两个老婆,第二个老婆最好是外国人。这不仅可以避免近亲结婚,还可以改善人口质量。如果有1万名蒙古男人娶了外国女子为妻并顺利生育,两三年内蒙古的人口可以增加两万人。还有人认为,允许男人“一夫多妻”,他们就不会到外面拈花惹草,能减少淫乱行为发生,能创造健康的社会氛围。 为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持反对意见者认为,蒙古立法机构不会同意“一夫多妻”,“一夫多妻”将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目前,蒙古贫富差距大,如果允许“一夫多妻”,有钱人能多娶几个老婆,没钱的就娶不到老婆。尽管现在一些有钱人背着妻子在外面找情人,但大都是短期的,长期包“二奶”、“三奶”的不多。如果正式娶“二老婆”、“三老婆”,“大老婆”根本不会同意,必然影响家庭和谐。 在单身母亲中,有不少是大学毕业生,她们不是找不到丈夫,而是没有找到合适的丈夫。而且,其中有不少人要保持独立性,不想受婚姻束缚。她们可以找情人、生孩子,但不会结婚。在蒙古,女人不结婚,在娘家生孩子是很正常的,没有人会对此嚼舌头,更没有人想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也没有人瞧不起没有“父亲”的孩子。 优秀的女性不愿结婚 在蒙古,很多女人比男人优秀。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女性占52.3%,在教育部门工作的女性占72%,在卫生部门工作的女性占80%。在城市,妇女除了同男人一样上班工作外,还要料理家务、抚养子女、照顾丈夫,因为蒙古男人不管家务,事事需要女人照顾。女人不结婚,可以少养一个男人,又可以不挨打,许多女性,特别是优秀的女性不想结婚,她们连“大老婆”都不肯当,更不会当“二老婆”。 记者的一位蒙古朋友认为,蒙古男人嚷着娶两个老婆,即使立法机构同意,也没有几个人能娶。他开玩笑说,为什么蒙古男人嚷着要娶两个老婆,是因为“一个老婆挣的钱已经不够买酒喝了”。来源: 环球时报-人民网
作者: argolarva3    时间: 2009-9-21 05:47
<IMG src=http://www.dongren.cn/bbs/[/img]       中国古代的一夫一妻制,实质上是一夫多妻制,从春秋战国以后,已逐渐以制度形式规定下来。一夫多妻,主要是在奴隶主、贵族、官僚中实行,他们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玩弄女奴,但那和婚姻无关,女奴连妾也算不上,只是供男子发泄性欲、玩之即弃的工具而已。多妻的情况,在当时的民间有,但不普遍,即使有妾,也不会多,而那些帝王、贵族、官僚的多妻,往往是以官制的形式规定,如《礼记·昏义》末段有云:“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到了春秋、战国时,国君的妻妾更由百数十人增至数百数千人,可见,这一时期帝王贵族的多妻及纵欲已很严重了。周代开始建立礼制,不仅规定了天子、诸侯、大夫妻妾的数目,而且规定了同房的时间和顺序。那时,人们喜欢以天体、阴阳、历数来决定事情的顺序,连后妃和帝王贵族同房的顺序也依照月的阴晴圆缺来决定。月亮每月从初一到十五会逐渐满盈,而后十五天则逐渐变缺,根据这个规律,从初一到十五,是由地位较低的女子开始进到地位较高的,而从十六到三十,是由地位较高的逐渐安排到地位较低的。          具体情况是:一日到九日,八十一御妇,每夜轮九人;十日到十二日,二十七世妇,每夜轮九人;十三日轮九嫔;十四日轮三夫人;十五日,皇后。十六日,皇后;十七日,三夫人;十八日,九嫔;十九日到二十一日,二十七世妇,每夜轮九人;二十二日到三十日,八十一御妻,每夜轮九人。这种硬性规定可能是为了防止后妃争宠,实际上有的天子并不一定严格按照这种规矩办事。  另一种说法是,皇后每夜都要和天子同房,每隔五日休息一日,这时才由其他嫔妃递补空缺,因此九个嫔妃要经过四十五天才能轮完一次。世妇以下的妃子则必须随着九嫔一起侍候天子,而不能和天子单独相处。  这种五天一巡的制度也被周朝时的各诸侯所袭用。诸侯共有九个妻子,其中除一位夫人外,另外还分为甲、乙、丙、丁四组侧室。每天晚上除了由夫人陪伴外,另由两个侧室相伴。通常的情况是,50岁以下的侧室才有和主君共寝的权利,因为这种女性还有怀孕的能力;50岁以上就不可和主君共寝了。但这只限于侧室,夫人(正室)则不受年龄的限制,可一直和丈夫昼夜相处,同进同退。大夫只有一起二妾,以三日为一轮;而士族只能有一起一起。妻和妾的资格有严格区别,在一般情况下,妻子可以从晚上一直陪伴丈夫至次晨,而妾则必须在深夜时分等主君睡着后即行离去。  由于天子和后妃同房的顺序较为复杂,就产生了一种称为“女史”的官来掌握。女史会让嫔妃们戴上金、银、铜等不同质料的戒指,借以明确身份和识别服侍天子的顺序;同时,把她们的日常言行举止记录下来,作为日后递补时的参考。嫔妃们在月经期间,必须在脸颊两侧涂上红色,以表明自己的生理状况。有人考证,由于后来人们觉得两颊涂红的女子比较美丽,就逐渐形成了涂胭脂的习俗。  古代一夫多妻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媵,妾制。媵制的起源很早,它是原始社会的族外婚向对偶婚演变中的一种过渡形式,即“与长期结婚的男性有权把她的达到一定年龄的姊妹也娶为妻。”媵制是指一个女子出嫁,须同姓品侄和奴仆随嫁。春秋时期,各国统治者实行媵制。  妾就是所谓小妻、侧室、偏房。妾一般都是来自身分较低*的女子。此外,凡是未经明媒正娶的女子,也称为妾。她们遭受社会的歧视,“父母国人皆*之”。媵、妾制的产生虽然有其一定的历史原因,但由于它是一种十分不合理的婚姻制度,所以很早就有人主张革除它。但是这种微弱的呼声在当时并没有多大的作用,更难取得实效。  在这个时期出现的一夫多妻制有许多原因:第一,是母系制的彻底崩溃与男权的伸张。男子以女子为私有财产,既然是私有财产,当然多多益善。第二,部落战争和奴隶使用的结果。私有制引起了比过去广泛、剧烈得多的掠夺战争,通过战争总有大量的妇女、小孩成为奴隶,被胜利者任意占有。第三,统治阶级的纵欲,以女子为玩物,同时以蹂躏女子多作为其权势的象征。这正如吴景超所说:“有钱有势的人想‘御声色’,乃是多妻制度存在的主要原因。但在‘御声色’三字之下,不知道有多少人的幸福便轻轻葬送了。”第四,子嗣观念的影响,多妻则多子,多子则多福。  威斯特马克说过:然而人之欲拥有多妻,非仅基于性的动机,性以外如子孙、富、权威,皆足令其诱惑。且妻之不产,或生女不生男,亦常使男子有另求新配的要求。在东方各国以获得子孙为实行多妻的主要原因。日本纳妾曾由法律认可,其辩则在生育子嗣,继承先人的祭祠。古代兴都人的一夫多妻,似以恐惧无子而死为一要因。而同一动机,依旧在近代兴都人间存在。许多波斯人迎娶新妻,仅为了初妇之无出,雷因说:“埃及男子对于不幸无出的妻,虽恋情犹浓,不忍割爱,徒以子嗣所关,乃引起重婚的念头。”仅因初期不产,或生女不生男,而承认或实行一夫多妻,实为许多民族的通例。以上这种情况也是适用于中国古代的。那时,殷商民族是处在一个农业颇为发达,而四邻的敌人又极多的环境之下,他们自然会有多妻的要求,因为多妻可以多子,多子则可以扩张本族的势力,以抗御敌人,同时可以协助农业的生产及襄理家事。     周代这种子嗣观念的发展,使多妻制度更加确定。以后帝王、贵族、官僚之多妻,以及一般市民百姓纳妾者,多以子嗣的传祧为借口。例如《白虎通·嫁娶妻》云:“天子诸侯一娶九女者何,重国广继嗣也。”又云:“卿大夫一妻二者何,尊贤广继嗣也。”其实,“广继嗣”也许只是个借口,性的目的总是占十分重要的地位的。  既有结婚,就有离婚。但是,由于女子依附于男子,所以男子可以休妻,而女子却不能离夫,虽然这在汉代及汉代以前尚不严格,但是已见端倪。  在古代,男子离婚,使婚姻关系永远停止,叫“出妻”。但是在贵族方面不直称,于是自称其姊妹被出为“来归”,称他人的姊妹被出为“大归”。当然,对平民百姓来说,就没有这么多讲究了。当时“出妻”的理由主要有七条,称为“七去”。《大戴礼记本命》:“妇人七去: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姤,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但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以上“七出”,有些理由完全不能成立,而“七出”之外,还有一些“理由”,就更荒唐了。  前面说过,古代男女结婚,表面上是男子娶妻,实际上是公婆取媳妇,公婆的权力大得很,它代表了一种宗族的势力。有时“出妻”,不是决定于丈夫,而是决定于公婆。如《礼记·内则》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这就是说,夫妻感情融洽,但公婆不喜欢她,就可以“出”她;如果夫妻感情不好,但公婆很中意这个媳妇,那么两个人也必须“白头到老”,这种礼教与宗法制度真是荒谬已极!     不过,如果男子随便“出”妻,婚姻、家庭就不能稳定,那么社会也不能稳定了。所以,又规定了有三种情况不能“出”妻,这叫“三不去”。《孔子家语》说:“三不去者,谓有所娶无所归;与共更三年之丧;先贫*后富贵。”当然,人们对这“三不去”能实行到什么程度,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女子除被“出”外,还经常被丈夫遗弃。其实,“出”妻和遗弃并无本质的差别,可能遗弃妻子比“出”妻更不需要有什么“理由”。遗弃妻子绝大部分是由于丈夫喜新厌旧。关于男子是否应该任意遗弃妻子,在古代至今两千多年来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是同情被伤害的女性,另一种是为忘恩负义的男子辩解.<IMG src=http://www.dongren.cn/bbs/http://www.dongren.cn/bbs/[/img]
作者: ginnerrabid    时间: 2009-9-21 10:21
俄罗斯会搞一夫多妻吗?姜辛   俄罗斯国家杜马全体会议审议了一项特别的议案,该议案由副议长日里诺夫斯基代表俄自由民主党提交,主张修改俄罗斯家庭法典,在俄罗斯实行一夫多妻制。  日里诺夫斯基日前在解释提出这一所谓“革命性的”法律修正案动因时称:俄罗斯正面临着灾难性的人口问题,只有一夫多妻制度才能拯救俄罗斯。他同时指出:根据自由民主党提出的方案,一个丈夫可以有四个妻子;丈夫在迎娶新欢时,必须征得妻子的同意后才能成婚。  日里诺夫斯基的说法看似荒唐,其实并不是一点根据也没有。俄罗斯医学科学院日前发表的一份报告称,近十年来俄罗斯人的健康水平严重下降,原本已灭绝的结核病、霍乱、肝炎等疾病死灰复燃,艾滋病、癌症等疾病呈几何级数上升趋势,人口平均寿命大大缩短,出生率连年下降,而死亡率却直线上升。目前,俄罗斯有500万育龄妇女和300万壮年男子不能生育后代,人口中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所有这一切势必严重阻碍俄罗斯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素质的提高。目前,部队缺乏兵源,生产领域缺乏后备力量的问题,在俄罗斯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这份由俄罗斯医学科学院的专家撰写的报告,据说已呈报到普京总统和国家安全委员会那里,目的在于呼吁国家对此问题要高度重视,以便尽早制定长远的人口政策,防患于未然。  近年来,俄罗斯的一些共和国,如车臣、北奥塞梯、达吉斯坦,为了解决人口下降问题,相继修改了家庭法,正式实行一夫多妻制,但这些地方都是信奉伊斯兰教的,在信奉东正教的其他广大地区,目前还没有一个联邦主体敢这样做。因此,自由民主党的这一法律修正案立刻遭到国家杜马妇女、家庭、青少年事务委员会主席戈利雅切娃的反对。结果在25日的杜马表决中,450名议员中只有21名议员投了赞成票,日里诺夫斯基的议案未获通过。
作者: yumanrick1    时间: 2009-9-21 14:54

作者: gezlong    时间: 2009-9-21 19:28
“一夫一妻制”,有钱的就有许多妻子,而没钱的不是没有妻子了?那他们怎么过?那社会就有问题了。我也结不成婚了,可怜!!!可怜!!!</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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