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网-民族论坛-56民族论坛-民族社区

标题: “侗人论坛”监选组会议公告050513号 [打印本页]

作者: 土家记忆    时间: 2009-9-20 04:28
标题: “侗人论坛”监选组会议公告050513号
“侗人论坛”监选组会议公告号       根据龙月江女士的请求,“侗人论坛”监选组组长邓敏文正式提出议案:批准龙月江女士辞去“侗人论坛”监选组成员的辞呈,其缺额由得票较多的正午的太阳替补。请各位组员审议。如年月日时以前无人提出异议,此议案即算通过并正式生效。特此公告。“侗人论坛”监选组组长邓敏文年月日时分<div id=[/img]
作者: 兰花花剪纸    时间: 2009-9-20 08:22
以下是引用<I>9527</I>在2005-5-13 12:42:03的发言:偶是P服太阳的,但偶还是建议留一个席位给女士吧。意见很好,9527是不是女权保护者啊?或者就是女流之辈在为自己争权?这样吧,大家找一找,查一查,如发现一两位合适的女士,我负责去向中央组织部索要编制指标,以便增加一两个名额,以免伤害了太阳的情绪,反正大家都不要工资,好办!好办!!
作者: softs92462    时间: 2009-9-20 12:17
以下是引用<I>9527</I>在2005-5-13 12:42:03的发言:偶是P服太阳的,但偶还是建议留一个席位给女士吧。本人也觉得应该有个女士。堂堂的侗人论坛的“国会”,没有一位女“议员”,不能体现男女平等呵!可惜侗人女士们,都太羞涩了.......!侗人绿士们,你们都给偶滚出来,别这么羞羞答答的!:)
作者: gulunyong    时间: 2009-9-20 16:11

作者: 刘晓甍    时间: 2009-9-20 20:06
呵呵,你不是现有的“议员”,没有审议权呵!:)在“国会”议政和就议案进行辩论时,民间观察员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法律效率。所以,按民主的程序,你yshimin的反对意见不能做算数的。很遗憾啊!不过,按真正的民主的程序,你可以设法说服任何一位现有的“议员”,由他或者她出面来代表你提出反对!这就要看你的本事,也看你原来投票选的议员是不是选对了,是不是在关键时刻能真正成为你的意见和利益的代表。讲民主,就要讲真正的符合制度程序的民主啊!
作者: sweeps5373    时间: 2009-9-21 00:00
以下是引用<I>邓敏文</I>在2005-5-13 16:06:05的发言:意见很好,9527是不是女权保护者啊?或者就是女流之辈在为自己争权?这样吧,大家找一找,查一查,如发现一两位合适的女士,我负责去向中央组织部索要编制指标,以便增加一两个名额,以免伤害了太阳的情绪,反正大家都不要工资,好办!好办!!“议员”候选人的提名名单上面不是有一位“流浪的侗家女”嘛?哪位认识这位绿士的,快叫这位“流浪的侗家女”出来当侗人论坛的“国会议员”,别再到处流浪了:) “流浪的侗家女”,侗族人民需要你!:)
作者: penelope    时间: 2009-9-21 03:55
以下是引用<I>yshimin</I>在2005-5-13 22:16:17的发言:我反对这个议案,不批准哈哈!<STRONG><EM>yshimin</EM></STRONG>和太阳不要争吵了!凡投奔《侗人网》的,只要本人愿意,今后都有官当。官民一体,亦民亦官,人人是官,个个是民,都是主人,我们这个社会就安宁了。
作者: jingermeixibei    时间: 2009-9-21 07:49
同意班长意见!
作者: merkel7879    时间: 2009-9-21 11:44
议长同志,你用词不当!偶要批评你一下!你口口声声讲民主,关键时刻却忽略了民主的那个。。。。。。那个了!偶这绝不是“吵”!绝没有吵的意思!只是要讲清一个基本常识。民主,是要通过制度程序来具体实现的。讲民主,实际上就是讲制度程序的遵守及其公开透明公正的实施。如果人人提个意见都在法律上作数,还要国会或“人大”来干嘛,还要议员或所谓的人大代表来干么子?民主,实际本质上是一套人人遵守的程序和一套规则!(题外话:偶认为,如果国家主席既然不是你投票选的,他干好干坏,你都没有资格和权利批评!人大代表不是你投票选出的,他或她不代表你的意见、不代表你的权益,不为你说话,都是合法正常的!!!!你没有任何资格和权利来批评他(她)!批评了,也不应该予以理睬!谁叫你自己犯傻,不去提名自己的候选人,不去为自己的候选人拉票助选,不去给可能会为你权利保障说话的人投票,不去参与民主选举,活该!)
作者: inaptthinly    时间: 2009-9-21 15:38
以下是引用<I>吴景军</I>在2005-5-13 22:53:15的发言:同意班长意见!不是偶很想当这个“议员”,只是要说,你的意见是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你是现任的合法选上的“议员”。
作者: dinnedmaples    时间: 2009-9-21 19:33





欢迎光临 民族文化网-民族论坛-56民族论坛-民族社区 (http://56china.cn/bb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