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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谁来保障咱老百姓的利益? [打印本页]

作者: cavitemalted    时间: 2009-10-8 18:03
标题: 谁来保障咱老百姓的利益?
我的家乡是黑龙江省的一个小镇,近两年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引资开发了许多新楼,这对当地的老百姓来说,是件好事。但我家对面的楼盘开发,却不见得是好事。      我家对面原都是平房或二层楼。动迁后,按照设计图纸的规划要建一座7层的住宅楼。如果开发商按照规划图进行施工,我们表示欢迎。但开发商实际施工过程中,并没有按照规划图进行施工:规划图中,我家与对面楼之间的路面距离应为6.56米,按照现在的施工情况看,加以测量,距离还不到6.2米!加之一层要作为商品门市房,肯定要有台阶伸向路面(假设只有一个台阶,宽度最少为15厘米),再加上门(我们那边的商品房门都是朝外开,最少要向路面延伸40厘米),道路的实际宽度也就在5.65米左右!这条路原来的宽度是6.56米,曾经发生过一次火灾,因为道路较窄,两辆消防车并肩行走很困难,当时消防车来救火的时候,只能是单行,不能并排进来救火。      我的家乡是个小镇,上属管辖是宁安市。当我们发现开发商在施工时存在占道现象时,我们及时联系了当地的规划局,但镇里的规划局说图纸不是他们批的,是宁安市直接批的,他们没有权利管。于是我们又找到了宁安市规划局,第一次去,规划局的领导说要为我们处理好这件事,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划图进行施工,就让他停工,就让我们回镇里了。当天,宁安市规划局让镇上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带上工具,进行实地测量,告知我们没有按规划图进行施工,存在占道现象,让开发商停止施工。但,规划局的人刚走,工地就开始施工了,我们给规划局打电话,他们迟迟未到。在这期间,我们与开发商发生了一些争执。开发商要下桩,如果一下桩,浇上水泥,地基就成型了。在问题没有解决前,我们当然不能让开发商下桩!开发商见我们阻拦,说:下桩,填水泥,谁敢下井就埋谁!我父亲听到这话很来气,拿了一条木头做在了井上,不让他们下桩。这时开发商扬言:你们穷老百姓算什么东西,我有的是钱,我能用钱买你们的命!!直到姗姗来迟的规划局人来了后,事情才得以平息,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又进行了实地测量,又说不存在占道现象!于是我们又前往宁安市规划局,希望讨个合理的说法。当时规划局局长联系了开发商,我们一起仔细看了规划图,开发商承诺:如果存在占道现象,马上停工,就算楼盖起来了,也扒掉。我们想,既然开发商在规划局都这么承诺了,应该会说话算话的。回到镇上后,镇里的规划局又来测量了,的确是存在占道现象,要求开发商停工。等到规划局的人一走,工地又开始施工。如此反复,事情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      我们想到了媒体,想借助媒体的力量保障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先给黑龙江《新闻夜航》打了电话,说明了基本情况。但令我们寒心的是《新闻夜航》栏目不能派记者过来采访,只能采取字幕滚动形式播出。是不是因为我们这离哈尔滨市远,再说还是个小镇,记者没有必要过来采访?于是,我们又把电话打到了牡丹江市民生热线,我想这回近了,坐车一个小时左右就到了,记者该来采访了吧。但得到的结果是,记者也不能来采访。得知这样的结果,让我们老百姓很心寒,我们的利益谁来保障?我们老百姓难道是皮球吗,任凭你们踢来踢去?!      事发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工地仍然在施工。相关部门依然在互相推脱。到底谁来保障咱老百姓的利益?!      下面是一些照片,拍摄于一个月前,现在工地已经盖了一层楼了,我们一直在向规划局反映,但就是没有人管。黑色的那根是电线杆,现在的位置几乎在地基上!按照规划图的路面宽度,地基至少要与照片中灰色的水泥房一齐电线杆跟地基的位置关系,一目了然,明显的占道地面平拍占道情况与灰色水泥房所处的位置关系<center></center><center>作者:qlw1985 回复日期:2009-09-29 22:03:23 </center>  只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保障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合法利益。<center>作者:guangxue007 回复日期:2009-09-29 22:03:23 </center>  关注 !!! 老百姓能怎么办?<center>作者:qlw1985 回复日期:2009-09-29 22:13:04 </center>  补充一点:因为资金问题,实际动迁范围比规划图上的范围要小。修改后的规划图,还没有审批,开发商就强行施工。没有人管理。<center>作者:哇塞HOHO 回复日期:2009-09-29 22:14:26 </center>  有关部门管部了,百姓自己管不,国家管不了。。别灰心      人贱自有天来收啊!!!  <center>作者:zwsl0509 回复日期:2009-09-29 22:33:52 </center>  只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保障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合法利益<center>作者:yulu5209 回复日期:2009-09-30 10:10:03 </center>  顶~~~解决问题最重要<center>作者:wangxin0601 回复日期:2009-09-30 14:17:07 </center>  顶起<center>作者:wangxin0601 回复日期:2009-09-30 14:22:26 </center>  对于强势群体 一定加大维权力度<center>作者:wanttofly2009 回复日期:2009-09-30 17:01:53 </center>  在今天这样和鞋的世道下,没有谁会想屁民的苦与悲,只想着不让屁民有思有想.很草旦的!    想到那些人就想射他们,太那个了!    太解气啦!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3db61e0100f1f6.html  向往黄金周,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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