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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胡兰成论书(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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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nant8283
时间:
2009-9-16 22:41
标题:
[书法]胡兰成论书(转载)
書論(文/胡蘭成) 自古書列於六藝,而畫與雕刻不與也,蓋畫筆可以增添,雕刻可以削減,惟 書不可增減,一筆內完,如織田信長於桶狹間得以天下,於本能寺失以天下,此 書之嚴也。 書通於卦爻,有形而未成象。凡美術皆成象,而書在成象之先,古來書畫兼 能者如八大、青藤、石濤、齊白石,皆其書不及其畫,而有手於諸藝並不器用, 不礙其為大書家者。又畫家佳作多在七十前後,如齊白石至八十五以後則畫遜, 而書家則至九十後仍好,此由於畫者成象,而書在成象之先之故也。 自然之姿,如礦石與雪花之結晶,如草木之枝葉對茁,如螺貝之旋捲,皆為 有規則之對稱,而書之點線與位置,能解脫此規則,而為不對稱之對稱,通於數 學之無理數,極精密而常若虛,雖有巧算,非可能作也。 書者,王道也。王道之要在於萬物各得其所,萬民各安其位。此位如數學之 點,無面積而有位置之位,猶佛言如來,書之點線與位置皆如來也。 和漢美術,不離日用,是故王羲之書,而可用以寫稿與記帳。今人有以西洋 藝術作書者,不可為庶民之日用,此則非書也。夫書通於庶民日用,而同時要有 王朝公卿之貴氣,端正清華,祥和為上。 右書品,次言執筆。 執筆如執劍,執劍之法,左手實握,右手虛執,執筆之法,中指與無名指堅 執,小指貼於無名指以為襄助,而拇指與第二指則輕執,且虛其掌,故筆安定而 空靈,陰陽變化生焉。 次言運筆。 夫筆有方圓。圓筆始於篆,而漢隸多方筆,魏碑於方筆圓筆最分明,故便於 臨書,先學方筆,後學圓筆,至今言方圓筆之理者,莫如康有為之廣藝舟雙楫, 學書者不可不讀也。 (按、康有為云:方筆如石獅蹲踞於地,圓筆如遊龍翔舞於天。王羲之之書 方圓兼具,虞世南亦方圓兼具,歐陽詢重方筆,顏真卿多圓筆,蘇東坡書以方筆 為主,黃山谷則以圓筆為主,米芾之書方圓兼備,近世之康有為、吳昌碩為圓筆 ,而馬一浮、鄭孝胥方圓兼具。) 次言臨書。 宜多觀真跡。 宜多臨碑帖。 手本非所宜臨也。 初入手宜臨龍門造像,同時可臨禮器碑、智永千字文。每日約二百字。 依真正之方法學書,執筆與運筆一一與俗法相反,正法未熟習,而俗法先遭 破壞,故於起初一年中,反為愈見拙劣,甚至悔惱,轉羨他人俗筆之能流暢,然 而已不可返。此乃破除我之俗書習慣之當然過程,雖欲作俗書亦不可能,方出佳 書也。 次年臨鄭文公碑,同時臨篆書三公山石闕銘,草書可臨十七帖。 第三年 臨石門銘、石門頌、爨龍顏、張遷碑、蘭亭集序、懷素自序。 第四年 臨石鼓文、鐘鼎文、漢碑各種,淳化閣帖各種,魏碑各種。 每月臨寫兩百字,臨書宜稍稍大於原寸,臨其筆姿、疏體行間與章法。 鄧石如學書凡四年而成,其後之進步在筆姿之變化,墨色之潤澀,神思之入 妙矣。今人學書,初即可觀,久而枯死,此則由於不知執筆之法,不知方筆圓筆 之運,不知臨碑帖之程序故也。 臨王羲之書,要知晉人風流,必嚮往之,始能傳其神思,學北魏碑,要知北 魏當年中原板蕩,天意人心,始能傳其情操,臨其他書類此。 次言作書。 作書要勝於臨書,或臨書者若有可觀,而其自作書依然無長進,此則其臨書 未得正法之故也。 作書要出自無心。每作異趣,譬如窯變,若偶作佳書,人我皆喜,而以此為 我一家一流之獨倡體,今後即如此作書,是則陷於自我模倣矣。故一時期作書之 後,宜如花事過後,寂然忘我,專惟臨寫碑帖,臨書者,蓋可養我之無心也,如 此一年半載之後又自作書,如花開之有季節方佳。
作者:
veeppease2
时间:
2009-9-17 03:14
学习
作者:
imbuemelic
时间:
2009-9-17 07:48
喜欢胡兰成的文字
作者:
iraqrhyta6
时间:
2009-9-17 12:21
初入手宜臨龍門造像,同時可臨禮器碑、智永千字文。每日約二百字。 次年臨鄭文公碑,同時臨篆書三公山石闕銘,草書可臨十七帖。 第三年 臨石門銘、石門頌、爨龍顏、張遷碑、蘭亭集序、懷素自序。 第四年 臨石鼓文、鐘鼎文、漢碑各種,淳化閣帖各種,魏碑各種。 每月臨寫兩百字,臨書宜稍稍大於原寸,臨其筆姿、疏體行間與章 法。 ================== 有道理。
作者:
spallslodged
时间:
2009-9-17 16:55
奇人奇语哉!
作者:
sgd
时间:
2009-9-17 21:28
好书论
作者:
teens92994
时间:
2009-9-18 02:02
一家之言,而已。。
作者:
hurler7592
时间:
2009-9-18 06:36
作者: 武夷山民 回复日期:2008-6-21 23:13:00 一家之言,而已。。 一家之言不是更好啊,为什么么要人云亦云呢?
作者:
韩志方
时间:
2009-9-18 11:09
学习。。。。。。。。。。。
作者:
wsx
时间:
2009-9-18 15:43
多有真知灼见。学习了
作者:
wyfchina
时间:
2009-9-18 20:16
顶!
作者:
bluely6688
时间:
2009-9-19 00:50
有道理。
作者:
仙草
时间:
2010-1-22 08:39
受益不盡,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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