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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获得更多的金牌,就得从兜里掏钱——这就是十运会的“夺金法则”之一。掏钱的人从各地政府到个别运动员,有的掏得光明正大,有的则掏得鬼鬼祟祟,但是不管怎样,他们都为十运会破费了不少。最愿意掏钱的一给就是几十万你给多少?我要给的比你多,才算有面子。这是许多省市在制定十运会奖励标准时的心态——互相攀比,因此就出现了直到现在很多省市的奖励标准还没有出台的情况。在已经确定的标准中,东道主江苏队属于第一集团:金牌23万、银牌8万、铜牌5万,与上海持平,比广东略低。给出如此高额的奖励,不仅是因为江苏有强大的经济后盾,还因为江苏需要靠这个诱人的标准挖来其他省市的人才。简单计算一下,江苏队在十运会上以56金、38银、42铜高居金牌榜首位,仅仅在现金方面,江苏就至少需要拿出3564万元奖励给获得金银铜牌的队员和教练。即便是掏出数额如此巨大的一笔人民币,江苏照样高兴,因为他们的目标不是省钱,而是揽走金牌榜的第一名!所以,江苏早在公布奖励标准之时就明确指出,只有金牌超过36枚、总分排进前三才能给出以上的重奖!但让人担心的是,九运会之后,东道主广东背上了8000多万的奖金财政包袱,江苏恐怕要重蹈覆辙。相比之下,辽宁队给的标准就要低很多,金牌的奖励基本上是江苏的一半,即便是这样,在十运会结束前的第二天,辽宁省体育局的某领导还在发愁:“现在资金仅到位了一半,回沈阳之后,还不知道怎么兑现另一半呢。”变相奖励不管是奖励奥运会冠军还是全运会冠军,似乎只给金钱不能完全表达政府对他们的重视程度,房子、车子总是必不可少的“配件”,但往往,房子、车子的价值都要大于金钱的价值。“冠军楼”,这是很多省市抛出的诱人奖励。九运会上,东道主广东除了为冠军准备了几十万的现金奖励外,还为每人送上了一套价值30万~40万的住房。江苏照葫芦画瓢,宣布将为冠军送上一套面积为120平方米的住房,价值大约在50万。除此之外,编制转正、级别提干也是非常吸引人的诱饵。在孙福明“让金”之后,刘永福就曾透露,给孙福明的物质奖励将不会低于冠军,而且她还会在工作上得到更优厚的待遇,指的就是级别提干。最财大气粗的 一掏就是上亿如果说对运动员奖励的投入是小打小闹的话,以下的投入绝对算是大手笔,仅江苏省在十运会上的投入就够再搞一次神六工程!江苏下了血本首先在场馆建设上,江苏省在省内各地投入了100亿元的巨额资金新建或改建了132个体育场馆,其中仅南京奥体中心一项,投入就超过了22亿元!而令人感到痛心的是,为了赶工期,奥体中心附近的管道都没有铺设,连当地的出租车司机都知道,在十运会结束之后,奥体中心附近的柏油路就将被扒掉,铺设管道之后再铺一遍柏油路!除了在硬件上要面子,江苏在软件上也非常要面子。他们利用东道主的地利优势和金钱攻势,挖走了大量外省市的运动员,其中经济不发达的辽宁是江苏深挖的主要对象。据不完全统计,共有近700名运动员和196名教练员代表江苏参加十运会,其中平均每10人中就有一名辽宁人!而挖走这些人,江苏付出的金钱代价也是巨大的!以上的投入,加上对市容整治和改造,江苏在十运会上的整体投入是400个亿!大省都在攀比其他参加十运会的省市不用操心什么场馆建设,他们操心的是本省市的体育成绩。而他们在软件上的投资绝对不比江苏少多少!比如在十运会的专项资金投入方面,广东拿出的是2.8亿,江苏是2.7亿,上海是1.7亿,山东是1.72亿,北京是2.5亿,辽宁与这些所谓的体育大省大市相比少一些,为8000万元,但也接近1个亿。在十运会的金牌榜上,江苏、广东、山东、北京、辽宁、浙江、上海排名前七,基本上与各省市的投入成正比。最值钱又最贱的 一塞就不止几万“买球”这个词在中国足球界已经是见怪不怪的新名词了,其实在十运会的赛场内,类似于“买球”的暗箱操作同样在背地里疯狂地上演着。买裁判如果说在执法尺度上偏向东道主是裁判不得已或者不经意间的作为,那么因为“收黑钱”而偏向个别运动员,那就是裁判的素质问题了。在十运会上,裁判问题出得最多的在柔道、摔跤和跆拳道赛场。表面上看,这些项目不像体操、跳水这样的打分项目,人为的干扰因素看起来不多,但实际上,一个得分点被裁判“忽略”,选手就很有可能丢掉冠军。早在十运会正式开幕之前,来自吉林、江苏等省的3位在圈内很有威望的国际级裁判因受贿而被国家体育总局终身禁赛,他们执法的项目就是摔跤预赛。有内部人士指出,在全运会这样重要的比赛上“打点”裁判员是多年来的“规矩”,根据比赛难度的差别,“打点”的价码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而裁判因为身价不同“收费”的标准也有区别。买对手相对于如此好“打点”的裁判,“打点”对手的费用就相对高一些,往往三万五万对手是看不上的。“让一场比赛,绝对不是几万元这样简单,有时出的钱买车买房都绰绰有余。”在重庆队的跆拳道运动员周洪钧被裁判“黑”掉之后,重庆运动技术学院重竞技系主任奚正龙愤然扩大了“打击面”,透露了跆拳道圈内的“黑法则”。当然,有买的就有卖的,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被动去卖,也有主动吆喝的。据说在一项决赛之前,一名东北的运动员明示对方,只要对方给他10万元人民币,他就在决赛中“让金”。对方不舍得出这笔钱,又觉得自己有实力战胜该队员,就没有应允。结果,对方获得了胜利,该运动员想要白得10万元“黑金”、同时拿走团部的7万元亚军奖励的算盘落了空。 <div id=[/i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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