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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为包含在内的的,为人类群体生活之‘基本单位’,并为形塑特定文化与主张之理念基础。具体的说,其主张为:民族为‘存续之唯一合法基础’,以及‘各民族有自决建国之权’。民族主义与无从区分。开化的社会过去大多强调民族共同体,而最近则着重于由国家或政府陈述的文化或政治共同体。 民族主义亦特指民族独立运动之意识型态,即以民族之名义作出文化与政治主张;民族主义也同时被称为凝聚民族共同体的学说。前者如今通常用以叙述英格兰。民族主义的两种度量标准(与相异的方法论)为(Benedict Anderson)之《想像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ies)以及(Liah Greenfeld)之《民族主义:现代化五途》(Nationalism: Five Roads to Modernity)。 民族主义者以明确的准则为基础界定民族,以自其他民族区别,并据以判定‘孰为民族之一员’。其准则可包含共同的以及,但于今最主要者或为(ethnicity),即上之归属与跻身其中之地位。民族之‘认同’与以上两者以及族群上之‘归属感’皆有相关。民族主义者视民族性为排他且非自主,也就是不像其他般可自由加入。 民族主义以民族特色看待人类活动。各民族有其(national symbols)、(national character)、(national culture)、、( national literature)、 (folklore)、(national mythology),甚至在若干例子中,尚且带有(national religion)。个人作为民族之一员,共享与,敬佩,进食,从事。 因已成为国家结构的主流,民族主义对和影响巨大。世上大多数人口都生活在─至少是名义上的─民族国家之中。‘民族’(nation)一词常错误地被等同于这些国家政府(state)。民族国家之目的在确保民族存续,保持身份认同,并提供民族文化与(ethos)可支配的地域。民族国家大多诉诸文化与历史以自证其存续与‘’(legitimacy)。 民族主义者认可‘非民族国家’的存在,其实,早期的民族主义运动往往是针对,诸如之伦。是为了的领导权,而非民族,所存在的;而寻求于全球各地所建立的为另一个非民族国家的例子。 具民族认同,并以民族国家为法统之任何人皆可称之为‘民族主义者’。依此理念,大多数成年人皆为‘消极性的民族主义者’。然而,如今所谓之‘民族主义’一词涉及以政治活动(或涉及军事)支持民族主义者的主张,其中或包含、(irredentism)、以及,在极端的情况下甚至包含‘’。政治学上(以及媒体)倾向注意这些极端类形的民族主义。<div id=[/i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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