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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云南弥勒县西山区的彝族支系阿细人,自古以来婚姻自主,婚礼俭朴。他们选择对象的重要条件之一,是看对方是否爱劳动。一个相貌出众的青年,如果好吃懒做,艰难找到对象;相反,相貌平常而勤劳朴实的青年,却往往遇上如意的伴侣。 当阿细青年男女经过自由恋爱,决定结婚的时候,父母对儿女的婚事,一般都表示赞同。婚姻的程式,一般是女的先到男家劳动两天,以此向男方父母认亲。男家不摆酒席,也不请客。第三天,男女双双在一个热心男友的陪伴下又到女家认亲。女家同样不摆酒席,不请客。按当地习俗,到女家认亲的这天早上,男的要为女家挑一挑水,饭后,男女双双去劳动,以示情投意合,同甘共苦。当晚,双方回到男家。在男家再干四、五天的劳动后,又返回女家。这时,双方中若有一方心有悔意,婚事可以就此罢休;若都表示满意,婚礼就算完毕了。 以勤劳取人,奠定了阿细人婚姻幸福美满的基础,所以在阿细人当中,因草率成婚而酿成不幸结局的为数极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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