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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两会的一些报道,我很吃惊。有些代表不议国计民生之大事,却爱议让人反感的“鸡毛蒜皮”之小事,白白地错过了反映“民意”的大好时机。有些代表在那里做“文字游戏”,建议将“妇女节”改为“女人节”,这二者有本质区别吗?有必要成为议案吗?这真是无事找事干,倒还不如坐在一旁喝茶好!如果真的要提的话,请向联合国提好了,何必在两会上浪费时间?有的代表建议设立“邻里节”,试问这个“节”能起多大作用?搞好“社会和谐”关键在于搞好“党内和谐”,党风正而民风必正,这是谁都懂得的道理,岂能靠什么“邻里节”?是不是还要设立“同事节”、“师生节”、“干群节”、“男女节”或什么“五湖四海节”?中国的节已经够过的了,其过的质量明白人都清楚,“土节”“自创节”似乎比不上“洋节”,你看“情人节”多火爆?“包二奶”“包三奶”多“时髦”?我认为,一些代表之所以“无所事事”,大概有以下原因:一、赴京前不调查不研究。一些人不知道老百姓之所盼言,之所欲言,到了两会上,也就只好“独出心裁”而“咬文嚼字”提一些自以为有新意的议案了;二、以个人身份与会忘记了“代表“二字。代表代表,就是要代表,不能代表就是辜负了人民的意志!我曾是省会所在市的人大代表,当看到一些人只会“举手”、“鼓掌”、满足于“一致通过”时,我情真意切地写了一份《人民代表应能“代表”》的建言,刊发在了会议简报上,引起了重视。有些经济学家或什么“家”的代表,他们的意见之所以受到“质疑”,就在于他的一举一动,没有代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而只代表他自己。有一个“家”不是质疑春运不涨价是不对的吗?它知道不知道返乡农民工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感受?它的讲话或议案人民授权了吗?三、弱势群体的代表太少没能充分享有“话语权”。过去的“人代会”,老工人、老农民、老模范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值得借鉴。倘若各级领导干部占得多了,变“民代会”为“干代会”,势必会弱化老百姓的声音。四、监督“代表”措施缺失。我写过一篇文章《人民代表应向选民“述职”》,你向选民征求了多少意见、你提了多少提案或议案、向上面反映了多少情况、解决了多少问题诸如此类的问题,理应向选民作个汇报。岂能你去开会了选民“不知道”,回来了群众也“不知道”?甚至群众还不知道你是“代表”? <div id=[/i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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