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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外音——我们何时才能把我们的笋子卖给这位作者,换几个美圆呢? 听人谈美食,总离不开豪华餐厅,高级宴会。我印象最深的美食,却是五十年前在桃花江一户农家吃笋。 桃花江是资水的支流,两岸丘陵上全是竹林。三月间正是发笋子的时候,我去采访一位姓龚的“种田模范”,留宿其家。清晨起床,见老龚扛着锄头往外走,便问他:“这么早就去田里?”他答道:“先去挖只笋子。” 屋后便是竹林,我跟着他走进去,立刻闻到了竹子和露水的清香。出土的新笋,有的高有的矮,有的刚刚迸出一个尖子,得注意从浅草中去发现。老龚告诉我,笋子在天亮前长得特别快。还告诉我,笋子只长高,不长粗,出土时多大长成的竹子便是多大。“给你吃,就要寻一只大的,大的甜些。”他说。 “那就挖这只。”我指着一只大的说。 “不,出了土的就不好吃了。”他边走边说边四处朝下看,忽然把锄头一放,“咯只还大。”我忙凑了过去,却不见地上有迸出的笋尖。他便拉着我蹲下去看,湿润的泥土已经微微隆起,并且开了细细的坼:“这就是啰。” 挖出来的笋子是一个圆锥体,大头将近六寸粗,长却不到八寸。拿回家后,他又从灶上头取下唯一的一块腊肉,特别声明这是去年冬至日杀的猪,又熏透了,所以不会变味。 将笋和腊肉交给堂客以后,他便带我离开厨房,继续谈他的作田经。不一会,一阵一阵钻进鼻孔的笋香,便令我食欲大动。等到他堂客喊吃饭,把一满钵带汤的炒笋丝端来放在桌上,我就开始真正的享受了。那鲜甜,那爽脆,那清香,都是无与伦比。 近日翻李笠翁《一家言》,其中言蔬食之美有五,曰清,曰洁,曰芳馥,曰松脆,曰甘鲜,而笋五美皆具,故堪称“蔬食中第一品”。又言以笋伴荤,宜肥猪肉,“肉之肥者能甘,甘味入笋,则不见其甘,但觉其鲜之至也”。又言笋“断断宜在山林,城市所售者,任尔芳鲜,终是笋之剩义”,而又以“山中之旋掘者”最妙,“此种供奉,惟山僧野老得以有之。” 回想起五十年前那一次吃笋,拿来与笠翁之言对照,居然若合符节。真想不到,我二十来岁就享受过“惟山僧野老得以有之”的供奉,可算有口福了。 美国的超市和大商场都不卖笋。年头年尾,华人店里间或有冬笋出售,价钱贵且不说,只看那一副干瘪相,便知它漂洋过海饱经风霜,早已没了生气,跟浸在玻璃瓶中的(这倒有卖)差不多了。还有我爱吃的寒菌,也绝不见踪影。终于只得辜负女儿女婿留我多住些时的心意,赶回长沙来吃菌子和笋子。虽然我知道,龚家那样就挖出来就下锅的笋子,肯定再也吃不到了,那就将就吃点“城市所售者”,总比玻璃瓶子里的好吃点罢。 ■钟叔河 <div id=[/i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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