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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到黎平县城去迎接广西区民委副主任粟永华先生及广西三江县副县长覃水坤先生和侗族文学学会副会长吴浩先生等人,并和黎平县有关领导共同商讨三江会议的有关安排。今天才见到大家关于删贴的热烈讨论。我认为这样的讨论很好,但千万不要真的生气,请大家息怒!关于删贴,我已经发表了“严正申明”:1、不是违宪的政治言论不能删!2、不是淫秽的帖子不能删!3、不是有意披露他人隐私的帖子不能删!4、对本人及侗人网管理人员提意见的帖子更不能删!除此之外,我还想增加一条:5、不是骂人或有意进行人生攻击的帖子不能删!我的意见是否正确?请各位正副总版主、各位栏目版主、各位网民赐教!关于民主问题,我赞同龙定安网友的意见:民主虽然不能当饭吃,但人不仅仅是吃饭的动物。人有头脑,有思想,是“社会动物”,所以人需要民主,需要在不损害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这也是造就和谐社会的前提之一。所以我们的侗人网一定要提倡民主,坚持民主,并通过民主的手段来集中大家的智慧和创造才能。舍此,侗人网不会有光明的前途!关于侗人网的所属问题,我不赞同吴跃军先生的意见。我已经多次强调:侗人网不是邓敏文一个人的侗人网!更不是邓敏文的私有财产!侗人网是全体网民集体智慧和创造才华的结晶!是大家的心血和汗水的结晶!侗人网虽然是由李威达、邓敏文、吴树平等人创办起来的,但他们创办侗人网的目的绝不是为了给自己的儿孙留下一笔遗产!而是为了发展侗人的网络事业。目前,侗人网的法人代表虽然写“邓敏文”,但法人代表并不等于所有者,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虽然能代表国家签署国际公约,但并不等于他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那样,我们又回到“四海之内,莫非王土;四海之滨,莫非王臣”的封建社会中去了。我已经非常慎重地提议:“下步,海选侗人网总主持人。”希望大家能慎重考虑我的提议。我之所以要这样做,其目的是想让侗人网在邓敏文老糊涂了或者上西天了能继续生存下去,而且能活得更好!邓敏文及其家庭虽然为侗人网投入了一些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并不指望能从中索回多少利益或者利润。当然,我们也已经取得了很多很多的回报,那就是大家对我们的信任、支持和夸奖。这种回报是无法用金钱的数量来评估的!人各有志,也各有求,既然我们已经看重了这种回报,那将一无反顾地坚持下去!我总是想,除了金钱,人也应该有一点别的追求,不知对否?<div id=[/i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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