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邮政体制改革方案》。根据改革方案,中国邮政行业将具有自己的监管机构,邮政储蓄业务将改组为邮政储蓄银行,而邮政经营主体将组建统一的集团公司,负责提供邮政服务。自1998年邮政与电信分家开始,邮政改革就被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经历七年酝酿,如今终于迈出了第一步,可谓步履维艰。不过,这一改革方案恐怕要等到《邮政法》修改之后方能有效实施。因为我国《邮政法》明确规定,邮政行业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邮政企业同时担负着行业管理的职能。邮政改革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同时,我们看到,此次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尚未触及邮政行业的深层次问题。除了组建新的邮政监管机构、准备将邮政储蓄业务剥离出去组建的邮政储蓄银行之外,对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邮政专营问题并没有作出具体的安排。从形式上来看,新组建的国家邮政局作为邮政监管机构负责全行业的监管工作,但由于没有改变邮政专营的现状,此次改革实际上没有为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进入邮政行业提供足够的空间。这一改革方案与中国电信改革方案何其相似乃尔!当年中国电信机构改革,组建了电信监管机构和电信运营机构,但事实证明,由于电信监管机构脱胎于电信行业,因此很难摆脱行业管理的局限。从目前的情形来看,虽然几个电信营运商多头竞争,但价格仍牢牢地掌握在电信监管部门的手中。中国的邮政改革不能步电信改革的后尘。面对国内外要求开放邮政行业的呼声,如果国家邮政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表面上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变成了实质上的上下级关系,如果新组建的国家邮政局仍然沿用传统的监管方式,对国有邮政企业网开一面,而对国有邮政企业的竞争对手采取挤压战略,那么中国的邮政市场仍将缺乏活力。因此,中国邮政改革的重心不在于组建邮政集团总公司,而在于放开邮政专营。我国国家邮政长期一统天下,邮政业务品种单一,经营效率低下。虽然经过改革逐渐摆脱了困境,但必须看到,邮政企业的盈利大多有赖于国家的政策扶持。如果没有看到邮政企业改革的核心所在,而只是在机构设置上分分合合,到头来仍然难以摆脱邮政行业亏损的局面。邮政改革不一定要民营化,邮政企业也并非都必须通过上市筹集资本,扩大经营规模。但邮政改革必须首先考虑到社会各界对邮政的需求状况,并且根据邮政经营自身特点,鼓励邮政行业企业充分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开发新的邮政衍生产品。事实上,现在许多国家正在探索邮政企业的民营化问题,德国将自己的邮政企业进行整体包装,希望通过企业上市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而日本则通过专门的法案,将邮政行业的民营化作为改革的目标。况且在国际投资者咄咄逼人的情况下,中国的邮政企业不能指望通过立法的方式继续实行邮政专营。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的安排,在后过渡期内,中国的邮政行业必须向外国企业开放。因此,中国邮政改革必须着眼于全面参与国际邮政市场竞争,必须从提高自身的运营效率出发,降低经营成本。组建国家邮政局,固然能够解决邮政行业部分人员的再就业岗位问题,但是由于邮政经营企业包袱沉重,积重难返,所以将部分邮政职工变为国家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旦中国修改《邮政法》,全面放开邮政市场,那么,新组建的国家邮政局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对所有的邮政企业一视同仁。到那个时候,中国的邮政行业问题将会更加突出。所以,中国的邮政体制改革不能沿用过去的模式,通过组建邮政监管机构,解决邮政行业人浮于事的问题。而应当对中国邮政行业实行整体改制,组建具有自我再生能力的邮政行业竞争企业。当然,国务院的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只是迈出了第一步,相信随着邮政体制的不断优化,邮政企业的经营创新问题必然会提上议事日程。 (来源:深圳热线)<div id=[/i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