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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源于中国古代百越的一支,秦汉时称为“骆越”,黎平《祖宗入村》云:“我们都是越王的子孙,没有贵贱之分。”侗族地区有冠以“骆”音为地名的习惯,如贵州省从江县的“八络”、黎平县的“鸣洛”等。“骆”、“洛”字异而音同。魏晋以后称为“僚”,侗族就是僚的一部分。历代对侗族的称谓各异,据史籍记载,秦称其为“黔中蛮”,又称“武陵蛮”;三国称其为“仡”;隋称其为“南蛮”;唐称其为“僚”,宋称其为“仡伶”;以后还称为“仡佬”、“仡缆”、“峒”、“洞僚”;清称其为“洞苗”、“生苗”或“苗”。民国称其为“狪”或“侗”。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本民族人民的意愿,定名为侗族。 侗族人讲究礼貌、敬老爱幼、乐于助人、修桥补路、重视公益事业是侗族人的传统习俗和美德。侗族家里来了贵客,通常要拿出最好的苦酒和腌制多年的酸鱼、酸肉及各种酸菜进行款待,因而有“苦酒酸茶”待贵客之说。侗族民间用鸡、鸭待客时,首先主人要把鸡头、鸭头或鸡爪、鸭蹼敬给客人。客人应双手接过,或转敬给席上的长者,以表示主客之间互相尊重,以诚相待。到侗族家里做客,食用腌鱼时,主人将一堆酸鱼块放入客人碗中,但客人最好不要吃光,留1、2块,以表示“有吃有余”。 生诞婚丧之日,都要进行不同规模的宴客活动。在广西三江地区的侗族民间,婚后妇女头胎儿女诞生,都有以“三朝酒”祝贺之习。“三朝”指三天,即在小孩生卜后十天内,选其中二个单数日子,如:五、七、九(有的地方生男选单日,生女选双日),进行祝贺。孩子周岁时,还要喝对周茶(有的吃周岁酒)。(图:送“满月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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