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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萍乡城管打死人案看出:取消城管,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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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scayelia 发表于 2009-10-8 18:0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从萍乡城管打死人案看出:取消城管,刻不容缓  发稿人:金艺    发表时间:2009-4-3 15:17:23       据《江西工人报》报道,3月30日江西萍乡数十名城管拆除违章建筑期间,被指将一名年近六旬的村民疯狂围殴致死。事件激起死者家属和村民强烈不满,抬尸堵路抗议城管暴行,引发万人围观,至少五辆执法车被掀翻,当局出动数百警力戒备。      另据人民网消息,3月31日下午,因不满城管暴力执法,四川南充市数千市民集结城市中心进行抗议,致使最为繁华的五星花园各交通要道交通中断。据围观市民称,当日下午城管人员在执法中将一名学生打伤。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两天之内,因城管暴力执法造成一死一伤,这绝非偶然和巧合。这些年来,因城管暴力执法导致的死伤事件接二连三,去年重庆渝中区城管和湖北省天门城管打死人事件人们仍记忆犹新。这些暴力执法事件,虽然为少数害群之马所为,但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造成了官民关系紧张,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      城管部门本来是城市秩序的维护者,本应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和欢迎。但是事实上,牛气冲天的城管往往以非法手段执法,反而扰乱了城市秩序,人为地制造群体对立和矛盾,闹的天怒人怨,让人感到痛心和遗憾。       城管为什么要暴力执法?以罚执法?且屡禁不止呢?据了解,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城管部门人员,虽为政府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但是许多地方都没有经费保障,而是实行自收自支,也就是自己养活自己。不罚款他们就没有饭吃,因此只能没事找事。而要罚款,自然就要与被罚者发生纠纷,何况他们管理的对象又是弱势的商贩群体,挣几个钱不容易,谁会心甘情愿被罚?可见,城管与被管理者之间的“饭碗”之争,是引发暴力执法和以罚执法的主要原因。      城管暴力执法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如城管人员组成复杂,素质不高。城管在所谓的执法中很少采取教育、引导、宣传等方式,他们的管理就是掀摊子、砸店子、收车子、赶贩子,手段残酷、性质恶劣。许多商贩见到城管身影,往往一声大喊招呼同行“鬼子来了”,人们便纷纷疏散躲避。这种现象,是对政府执法形象的莫大讽刺。      上网搜索城管一词,由网友共同撰写的百度百科上,城管的释义居然与“打砸抢”和“黑社会组织”等同,让人目瞪口呆:“城管发音:cheng guan 释义:①名词:专门欺压租不起商铺、办不起执照商贩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黑社会组织。②形容词:形容残BAO、血腥、恐怖。例句:你也太城G了!③动词:等同于打打、砸、抢……”      靠罚没商贩来养活自己的城管与商贩发生冲突是必然的。而这一制度设计又造成了政府对社会某一群体生存方式和人格尊严以及心理的伤害等制度性羞辱。如果不是对公民生存和尊严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人们何以把城管等同打砸抢?这是对制度性羞辱的本能的反应。       新中国60年,没有城管的时代占据大部分时期,城市秩序也没有见有多么混乱。有了城管,反而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来源和因素,令人费解。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有警察,生活小区有居委会,商场、市场有保安和工商管理员,城管实无必要。实践证明错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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