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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的翅膀”与“激动致死”的摊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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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ub89526 发表于 2009-9-21 17:2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隐形的翅膀”与“激动致死”的摊贩  今年北京市的高考作文题为《隐形的翅膀》,再度引发人们对“隐形的翅膀”的关注与思考。“隐形的翅膀”原是一首忧伤而美丽的歌曲,内容简单但内涵丰富,它之所以流行,是因为它反映了当今中国人真实而沉重的精神世界。这个世界太过变幻莫测,明枪暗箭荆棘密布,许多事情我们看得很明白,但每个人都言不由衷,真理掩藏在假话之中,正义躲在邪恶身后。每个人都学会了自我保护,与其在飞行中伤痕累累,不如将翅膀隐形,在梦中自由地飞翔。这是社会的现实,也是社会的无奈。  精神世界“隐形的翅膀”让我们沉重,而现实世界中那些变异的“隐形翅膀”,更让我们受伤。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成都市金牛区一个占道经营的小贩,在城管协管人员对其“劝导”时,突然情绪激动致死。城管人员和协管人员打死小贩的事件不少,但能够将小贩“劝导”致死的,这个协管人员堪称第一人,水平确实非同一般。处理结果还不得而知,但应该不出所料:金牛区城管部门声称将小贩“劝导”致死是该协管人员的个人行为,责任由其承担,并将该协管人员开除出城管队伍。相信这个结果不会意外,近年来执法人员、管理人员在执法管理过程中打死打伤百姓的事件时有发生,处理结果都“纯属雷同”,打死打伤人的管理人员、执法人员不是“协管人员”就是“临时工”,打死打伤人都是他们的个人行为,最后承担所有的责任,被管理部门开除。这时,这些管理部门成为“协管人员”和“临时工”身后的“隐形翅膀”。在执法管理过程中,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躲在背后,将并不具备执法管理权的“协管人员”和“临时工”推到执法管理的第一线,如果有了成绩,自然归他们所有;如果发生事故,大可往“协管人员”或“临时工”身上推,一句“个人行为”,一个“开除处分”,就可以将所有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自己左右逢源。其实打死打伤百姓的凶手,并非“协管人员”和“临时工”,而是这种“隐形的翅膀”和他们粗暴、简单的管理理念和执法手段,以及漠视百姓利益的官场歪风。这种“隐形的翅膀”,普遍存在于城管、公安、司法、税收等部门,影响极坏,危害极大。  精神世界“隐形翅膀”,是被动选择隐形,看似伤己不害人,最终自己也会受伤;而管理部门“隐形的翅膀”,是主动选择隐形,看似害人不伤己,实则害人害己害社会。对于精神世界“隐形的翅膀”,我们盼望有展翅高飞、自由飞翔的时候;对于管理部门“隐形的翅膀”,希望他们能够飞到前台,履行应该履行的义务,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不要再拿“协管人员”和“临时工”做挡箭牌。<div id=[/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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