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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产权不明是腐败难治的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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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9-9 23:52:26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
产权
不明是腐
败难
治的病根<o:p/><o:p></o:p>笔者曾在《子夜闲话:封建王朝之腐败和反腐败》一文中提出一个观点:在家天下的中国封建王朝,一方面,帝王出于保守家业的需要,不能不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官员腐败,也绝不会容忍腐败;另一方面,由于官员必须效忠皇帝和对皇帝负责才能获得官职和权力,因而封建社会的官僚腐败多数只能是单个的个体腐败,而不可能形成整个官僚集团相互勾结、集体堕落的全面腐败。因此,封建王朝的腐败实际上并不像后人出于政治需要而刻意描绘的那样失控和可怕。否则我们很难解释,何以中国历史上多数的大一统封建王朝,动辄能够维持上百年甚至好几百年的历史,而前苏联仅仅区区73年便寿终正寝。<o:p/><o:p></o:p>如果笔者的观点成立,则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官员腐败会如此猖獗愈演愈烈久治不愈?其根源就在于,在国家产权不明、国家的所有者主体含混的大前提下,官员们不仅没有效忠和负责的具体对象,其不受约束的个人私欲也有如脱缰的野马一般恶性膨胀。<o:p/><o:p></o:p>《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通俗的说法叫人民当家作主,国家是人民的,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在实践中,由于人民并未真正行使到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主人的权利,这个人民最终成了一个虚幻的概念,既不是我,不是你,也不是他(她)。既然国家的所有权的实践主体不明确,落实不到具体的对象,那么,官员们信誓旦旦挂在嘴上的所谓对国家和人民负责,必然因为找不到、也不存在具体的对象而实际上变成了不需要对任何人负责。则其结果必然是,国家就如同公共财产一样,要么谁的都不是,要么就是谁有权有势,手疾眼快,抓到了,贪到了,吃到了,占到了,拿到手了,那么国家就是谁的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贪污腐败的本质,实际上就是贪官们运用掌握的权力和便利,哄抢国家这块名为公共实则无主的财产而已。<o:p/><o:p></o:p>好了,由于国家的产权不明,权力主体不明,这就不仅导致官员们可以竞相运用权力哄抢国家这块无主财产形成腐败;国家的反腐败也等于是向不可能挑战。这里同样可以在三个层次上进一步分析:<o:p/><o:p></o:p>首先,国家最高层反腐败有心无力。时至今日,对于日益猖獗的官员腐败及其严重危害,国家最高层是清楚的,反腐败的心也是有的。而且按理说,国家最高层也是最有条件和优势反腐败的。但是,当国家最高层面对的是病入膏肓的沉疴痼疾,面对的是整个既得利益集团攻守同盟的全面腐败,同时非要靠但却又害怕轻易发动最广泛的民间社会力量的时候,国家最高层的反腐败斗争实际上已经演变为个别人或少数几个人的孤独的战斗。所谓撼山易,撼腐败难是也。再加上越来越制度化的任期限制,一场需要长期坚忍不拔排除万难义无反顾的反腐败斗争留给每一届最高层的最长时间不过十来年,这样,高层的反腐败斗争由于面对的是牢不可破的铜墙铁壁,最终只能选择妥协,选择回避矛盾,选择差强人意,选择不了了之。<o:p/><o:p></o:p>需要说明的是,很多人喜欢拿新中国建国初期的反腐败斗争来类比现在的情况,这种类比忽视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那就是现在的反腐败斗争和建政之初完全不具有可比性。一者,老一辈都是打江山的马上天子,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自然形成了崇高的人格魅力,具有说一不二的绝对权威,足可以震慑一切腐败分子;二者,老一辈们经历了数十年抛头颅、洒热血的创业艰难,因而格外理解、重视新政权的制度建设和形象塑造,对腐败难以容忍。随着老一辈纷纷辞世,守成者们限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尤其是政治文明建设严重滞后造成的腐败官僚集团恰恰演变成了政权维系的几乎唯一基础和依靠力量的尴尬现实,反腐败只能是有心无力了。<o:p/><o:p></o:p>其次,官僚集团的整体腐败趋势不可遏止。由于现时社会官员的职位进退实际上早已异化为上下级之间以亲属、门生、故交、情感、好恶以及金钱、利益等纽带维系的私相授受,整个官僚集团结成了一个内循环式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官官相护、守望相助、共同进退、牢不可破的利益同盟。他们上不要对虚幻的国家概念负责,下不要对找不到对象和主体的人民负责,因此,面对无主的国家财产,贪欲的本性当然驱使官员们会毫不犹豫地倚仗近水楼台的先天优势竞相攫取,绝不吝啬和手软。而腐败一旦滋生,不但没有人查处或者很难查处,而且很快就会象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样上行下效通同作恶,继而蔓延为整个官僚集团的全面腐败。观照现时的中国社会,官员们的整体性全面腐败已隐然成形,不可遏阻。<o:p/><o:p></o:p>第三,现行反腐败体制、机制有名无实,难以真正有效运转。众所周知,仅仅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制定颁布的有关反腐败的党纪、政纪、法律、条例、制度等等,完全可以用汗牛充栋四个字来形容。但腐败之风不仅并未因此而遏止,反而愈演愈烈,成为当下中国社会矛盾尖锐的总根源,原因何在?根源就在于,在整个官僚集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官官相护、同气连枝,拔出一个萝卜、带出大块泥巴的全面腐败状况下,依靠腐败者来反对腐败,不啻是一种不可能有令人满意的结果的滑稽游戏。这样,当法律和制度早已在事实上成了一纸纸空文之后;当反腐败充其量只是打苍蝇不打老虎,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时续时断偶尔走秀应急应景的时候;当社会监督和群众的力量强大可靠但却轻易不敢发动和依靠的时候,防范和制止官员腐败的唯一希望就只能寄托在官员们人人都自觉以党性修养和道德自律自己管束自己了。这种与虎谋皮缘木求鱼的结果,事实上我们都有眼睛看到了见证了。再来看看反腐败的力量主体各级纪检监察和反贪机构。最初将其置于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制度设计本身,其实即已透露出天机:制度设计者和游戏规则制定者们一开始就不打算真的放下身段主动自觉的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约束和监督。那么,谁还能指望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领导其进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干部们的腐败呢?这就难怪纪检监察部门被人诟病为尸位素餐人浮于事无所事事昏昏度日了。更不必说,通过近期暴露出来的曾锦春、穆新成腐败案人们已经看到了,一些反腐败的主力军也在监守自盗、带头腐败了。它还怎么去反别人腐败呢?<o:p/><o:p></o:p>看到这里,也许有朋友要问,莫非你的意思是中国应该回到家天下的封建时代?那为什么同样不是家天下的西方国家,官员的腐败却是可控的呢?本人的回答是,在权力不受约束的专制政体时代,家天下的性质本质上更有利于克制腐败;而在现代民主条件下,官员的职位和权力来自于人民,老百姓就是官员效忠和服务的明确对象,一旦官员有问题不称职,老百姓随时可以用选票让他下课。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拉拉杂杂一大通,就此打住。<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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