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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族侗语称“douc”,“窝”的意思,是指具有较亲近的父系血缘关系或具有较密切的社会关系的一些家庭。在传统侗族社会中,同一个房族基本上是同一个姓氏,但也有少数不同姓氏的人是同一个房族的,因为在古代侗族社会中有改性入族或不改性入族的传统习惯。如在笔者的家乡竹坪村,就有邓氏、杨氏和苏氏属于同一个房族。同一房族的所有家庭都有一个共同的“族称”,如竹坪村的邓氏、杨氏和苏氏都被称之为 junl dens 。房族在侗族社会中十分重要,它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基层组织者,也是一切精神生活的基层维护者。同一房族的青年男女均视为兄弟姐妹,他们之间不但不能相互婚配,也不能在一起唱歌唱戏。侗族村寨的男歌队或女歌队基本上都按房族组建。甲房族的男歌队只能跟乙房族或丙房族的女歌队对歌,反之也是如此。房族内部各个家庭之间有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的义务。如建房子、娶媳妇、嫁闺女、办丧事等,同房族的人必须前往无偿帮助。孤寡老人、孤儿、特困家庭或意外事故等等,同房族的人也有义务供养或帮助。由此可知,侗族地区的和谐社会与款的基层组织——房族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鼓楼是房族的公共建筑,也是房族的标志或族徽。房族内的大小事务,一般都在鼓楼里商讨。迎宾待客或对歌唱戏,一般也在鼓楼里进行。所以,有鼓楼的房族也常常用鼓楼名称来加以代替该房族的称谓。如黎平肇兴大寨的5座鼓楼——仁、义、礼、智、信就是代表了其中的5个房族。在侗族社会中,不同的房族可以使用同一个姓氏,也就是说,同姓可以开亲(婚配)。如肇兴侗寨的5个房族都姓陆,但只要不属于同一个房族,相同辈分的男女青年都可以结婚。岩洞村的7个房族都姓吴,同样也可以结亲。侗族人喜欢聚族而居,以方便相互关照。所以早期的侗族社会一般是一个房族共住一个寨子。由于人口的不断繁衍,大房族不得不分成小房族,由此便出现了同一个寨子有多个房族共同居住的现象。如肇兴大寨、岩洞大寨、竹坪大寨等,都有诸多房族在那里共同居住,同时也就有诸多鼓楼在同一个寨子里修建,于是便形成了别具一格的侗寨鼓楼群。与此同时,也由于人口不断繁衍,原来的老寨子住不下了,于是有些人就到别的地方去盖房子。大寨分成小寨,小寨又变成大寨,款的基层组织也就不断地扩大,不断地发展。[<i> 本帖最后由 邓敏文 于 2007-1-19 12:35 编辑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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