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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他为什么如此受人尊重</STRONG> 老实说,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端详贺先生——通过最近一期的《南方人物周刊》封面——目光如炬,面庞安详平和但又透露出一股坚韧不拔的气质! 一年多前,在学校的大礼堂,我聆听了贺先生的讲演,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真实的贺先生。由于座位靠后,看不清他的脸,但是通过他激情飞扬的演说,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大学带给我的魅力!是的,大学者给我的魅力!别的不说,单就没有讲稿洋洋洒洒地讲上两个多小时的功底着实让很多大学老师汗颜! 《南方人物周刊》将他称为“布道者贺卫方”,因为他在过去二十年的时间里,足迹“踏及大江南北”,在基层法院、大学、甚至偏僻的乡村,“为传播法治理念和思想而努力”。而我听到过的那场讲座也应是其众多“努力”中的一个。我还记得他讲的主题是关于法律人的责任与宪政支柱的。这让我获益匪浅,让我更加坚定了追求法治的理想和信念! 能够把法治的种子植入广大民众的心中,以期得到“观念的整体性改变”,进而对建设法治国家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我想这应该是贺先生布道的目的。因为考察近世以来我们自身以及他国之经验教训,我们民族、国家的健康发展、人民的安危福祉当惟系于法治社会的最终建立和不断完善!此乃毋庸置疑的结论! 而实现这样的理想有赖于民众法治观念的形成和壮大,又国人千百年来受“人治”荼毒之深,改变起来殊为不易。有鉴于此,放下身架,在田间山野、大堂破庙之间宣扬宪政,鼓吹司改,倡导法官职业化等等法治启蒙运动并对一些现实问题“怒不可遏”如贺卫方者,受到人们的尊敬也是理所当然的。这也是个结论,而且也应是毋庸置疑的结论!(文/耿荡舟) 2005年8月10日 呵呵,这是我在侗人论坛发的第一个主题帖,希望大家喜欢,并给予支持!能够发文章真不容易啊! 这篇文章写的时候投给了《南方人物周刊》,该杂志的最新一期(总第32期。8月24日出版)也把它给刊了出来。也就是下面这一期:<IMG src=http://www.dongren.cn/bbs/[/img]<div id=[/i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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