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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者解读动物保护法建议稿:遗弃猫狗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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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洋 发表于 2009-9-20 00:16: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00) window.open('http://img1.gtimg.com/news/pics/18475/18475618.jpg');" onload="if(this.width>'700')this.width='700';if(this.height>'700')this.height='700';"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常纪文专访《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起草小组首席专家常纪文李小萌:欢迎来到《新闻会客厅》。人类关注自己的福利,应该说某种程度上出于本能,而要关注到动物的福利,恐怕就需要一个过程,近期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正在起草当中,特别是里面提到的,如果虐待动物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这样一个条款更是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今天我们就请到了这部法律的起草小组首席专家常纪文跟他聊一聊,欢迎您。先跟我们来明确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常纪文:这个建议稿,因为我们是由专家组成的一个起草小组,具有民间推动立法的性质,它的定位就是最终只是向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起一个参考的作用。李小萌:也是推动这种立法的一个做法。要起草这样的一部《动物保护法》,是从去年年底开始进行的。常纪文:对,12月21号。李小萌:是什么让您有了这样的想法,觉得这样一个时机我们适合要推这样的法律出来了?常纪文:我研究《动物保护法》大概有接近十年的历史了,对我触动最大的就是2003年的SARS期间,我到德国去做访问学者,很多德国人就对我讲,说你们的SARS疾病就是因为你们虐待动物产生的,所以对我的触动很大。李小萌:你认可这种说法吗?常纪文:我想多多少少会有一定的关系,后来事实证明也是果子狸引发的。李小萌:只是吃了果子狸,怎么是虐待呢?常纪文:按照道理,果子狸是野生动物,它是不能吃的,你吃了,就是说人和野生动物的关系出现了不正常的现象。李小萌:所以当时在德国出访的这一次经历对你的触动是很大。常纪文:对。李小萌:之后呢?常纪文:然后就是2003年,我做了六个月的访问学者,2005年我再在德国马普研究所做了六个月的访问学者,专门研究这个问题。第二个比较触动的一个事情就是2005年3月份我正在德国进行访问的时候,河北肃宁出现了活剥貉皮的现象,录像在德国曝光之后,CNN还有瑞典电视台都播放了,一些动物保护人士在欧洲进行集会,要求欧洲对中国进行贸易制裁,禁止从中国进口毛皮,如果说一旦禁止,对中国的经济打击是比较大的。李小萌:这也是让你觉得应该有一部法律出来的原因。常纪文:对,这是一个间接原因。另外我认为咱们的国家形象受损了,以刚才2005年3月份那个事情为例,德国的朋友就问我,说常教授,你平时吃狗肉或者吃活的其它的野生动物或者是家养的宠物吗,问得我非常尴尬,我感觉到咱们国家形象在国外受到了影响。李小萌:这部法律,《动物保护法》当然这是很通俗的,能看得出来是保护动物,怎么样一种保护,特别是提到动物的福利,什么是属于动物的福利,和人的福利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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