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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禁止“保姆陪睡”很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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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9-9 23:50:56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正在草拟一份全市性的家政合同,其中有一个惹人注目的条款,就是禁止保姆陪睡。9月8日,知名新闻评论人兰恩发在其博客发表文章指出 ,合同禁睡比保姆陪睡本身还荒唐。 合同能约束很多东西,买卖双方的责任义务,当事人之间的承诺约定。但合同不是万能的,如用一纸合同来阻止保姆陪睡,估计没用。不想陪睡的,没必要签,想陪睡的,签了也白签。 保姆,是从事家政服务的一种。无非就是做饭、带孩子、洗衣、收拾房间。带孩子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个哄孩子睡觉的环节,但至多是陪孩子睡,这个陪睡的目的相当单纯,就是为了让孩子快点入睡。合同约定的不能陪睡,显然不是指不能在哄孩子睡觉时自己也跟着睡,而是指不能陪除孩子之外的主人及其他任何家里人睡。 相信各位看官已经明白,这时的陪睡,醉翁之意不是睡,而在于陪。陪是一种额外的付出,含有超值服务的意思。所以,陪睡保姆的价格肯定超过非陪睡保姆。 保姆陪睡之事,时有发生。命运好的,因睡生情,转正为小三;命动差的,因睡招祸,遭女主人一顿毒打滚蛋;不好不差的,处于民不举管不究的地下状态,睡了不白睡,不睡白不睡。 凡事到了大张旗鼓禁止的时候,基本上是已经风行很久了。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草拟合同条款拟禁保姆陪睡就在这个时候出台。但保姆陪睡又岂是一纸合同能禁得了的?若是雇主强奸或猥亵,自有刑罚伺候,合同连个举证的作用都起不上;若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合同也根本管不了裤腰带,难不成公安还要闯进居民家中捉奸? 睡过头了有法律,睡与不睡靠觉悟,禁睡合同很不靠谱。 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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