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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um69952 发表于 2009-9-21 15:18: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山西黑砖窑工厂奴役工人的丑闻曝光于天下,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据报道,河南、湖北和四川等地的众多青少年被连拐带骗地卖到这些砖窑,身价低到只要四五百元。这些孩子每天从事长时间的重体力劳动,稍有懈怠即遭到监工抽打,有的童工即被打至残。黑心工头甚至将两名不能痊愈的奴工扔到坑里活埋了事。此等人间地狱,较纳粹集中营亦无不及,居然能够长期存在于笔者的家乡,实在骇人听闻。  黑煤窑只是被拐卖儿童的去向之一,更多的孩子被卖到贫困地区家庭,或是被街头乞丐作为博取路人同情心的工具,甚至走私到海外充当劳力或是雏妓。失踪儿童的案件自八十年代以来就常见于国内媒体报道,近年来似乎有增多的趋势。仅在2004年,中国公安机关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975起,解救拐卖儿童3488人。让中国父母感到恐惧的是,一旦孩子丢失,就不大可能再找回来。笔者在网络上没有查到公安部门有关拐卖儿童案件破案率的数据,不过我们可以通过个别统计做出大致的估算。据2006年9月《南都周刊》报道中提及的一份名单,在总共518名来自云南、贵州和广东的历年失踪儿童当中,经记者打电话一一核实,只有31名孩子已被找回。按照10%-20%的破案率计算,每年应有三至六万名中国儿童失踪,十年累积下来恐怕在二十万上下。这其中当然包括不少离家出走的孩子,但相当比例还是遭到了人贩子拐卖。  相比之下,儿童失踪案件在美国虽然也很常见,但绝大多数失踪的孩子都会被找回来。中国国务院发布的《2006年美国人权纪录》称,美国儿童失踪数量惊人,美国司法部每年接到近80万宗儿童失踪或绑架报案。此话不假,但其中70多万是由于家长和孩子沟通不畅,或是孩子离家出走造成的,99%的失踪儿童最后都能活着见到父母。在美国,每年只有几千件失踪案属于非亲属绑架性质(Non-family Abduction),真正危及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只有一百件左右。笔者刚到美国时,曾经看到福克斯新闻频道连续几天跟踪报道一起在校学生失踪事件。我的第一反应是这样的失踪案在美国很少见,否则媒体不会如此关注一起个案。而对于大部分发生在中国的失踪案件,我们顶多会在报纸中缝看到一条寻人启事。  拐卖儿童的事件在美国几乎没有,一是因为美国不存在人口贩卖的市场。历史上美国曾是全世界第一大奴隶工厂,但那是一两百年前的事儿了。二是因为美国为寻找失踪儿童投入了巨大的警力资源和社会力量。2006年9月,得克萨斯州一名两岁男孩凯文·布朗失踪,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在凯文家附近展开了搜救行动。随后,50名警察开始在数公里范围里内大面积搜索,还动用了两架直升飞机,其中一架配备热感应装置。尽管如此,警方还是没有发现凯文的踪迹,于是启动了“全国儿童警报系统”,向当地5000个家庭发布寻人公告,引发当地社区的关切。第二天,100多名志愿者加入搜救行动,他们走入茂密的丛林,还打捞了许多野外池塘。第三天,直升飞机终于在一个池塘边上发现了凯文。笔者若是美国家长,即使警方找不到孩子,也会为他们提供的优质公共服务所感动。  除了接到报案后紧急行动,美国还设有“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National Center of 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开通多种语言全天候的热线救助服务。失踪儿童家长可以借助该中心网站制作标准化的寻人布告,也可以请求该中心出动配有警犬的专业搜救小组。笔者曾经在弗吉尼亚州一家邮局内看到过寻找失踪儿童的传单,每张传单上印有六名儿童的照片和资料。与中国家长张贴的寻人启事不同,这些传单是由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通过美国邮政署向全国各个邮局网点发布的。此外,美国一些大型公共场所还加入了名为“考德-亚当”(Code Adam)的儿童安全警报系统。如果家长在超市购物时发现孩子不见了,可以马上救助于这一系统。超市会有专人立即开始寻找孩子,如果十分钟内找不到,即会报案寻求警力支援。美国几家电信运营商也加入了这一系统,失踪儿童家长可以通过短信向手机用户发出求救信息。  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尽管十分强大,主要工作还是帮助家长联系警方,或是提供警方更多线索。即使在市场化十分发达的国家,孩子失踪这样的事情也只能依靠政府解决,私人和社会力量只能发挥辅助性的作用。2004年,湖南怀化的五岁男孩戴特株在家口门失踪,其家人随即展开了长达三年,耗资五十万的寻子行动。仅寻人启事戴家就向全国各地散发了500万份之多。戴特株的祖父戴子初因为寻找孙子走遍大半个中国,行程上万里,可还没有能够找到孩子。戴家已经算是较为殷实的小康之家,倾家荡产尚且如此,普通家庭更是无力寻找孩子。  现代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在于保障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拐卖儿童虽非命案,但某种意义上比命案对社会治安的影响还要恶劣。人类诸种感情中,亲子之情乃是中最为强烈的一种。在父母眼中,孩子的人身安全恐怕超过他们自己的身家性命。许多家长为了找到孩子,宁可付出生命代价。然而,当前中国司法部门对拐卖儿童案件的重视程度十分不足。比如公安部门规定,儿童失踪不足24小时,警方不能立案。在戴特株的案件中,即使24小时过后,警方还要求戴家出示拐卖证据,最终还是没有给予立案。这给戴家后来的寻子行动带来许多不便。其他被拐儿童父母也有过类似的遭遇。这一失踪一天后才立案的规定在设计上只是为了方便执法人员,丝毫不考虑最初24小时乃是寻找失踪人口的关键时期。如果在此期间不采取行动,过后人贩子就可能将孩子转移到其他省份。而失踪儿童家长若是向异地公安机关求助,结果往往更令人寒心,因为当地政府不仅扯皮推委,甚至有可能包庇非法购买儿童的家庭或是工厂。  低效失职的治安服务不只是丢失几万名孩子的问题,还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成本。八十年代笔者上小学时民风尚淳朴,笔者每天上下学自己步行回家,不用家长操心。可怜今日父母,他们因为担心孩子的安全,不得不天天去学校接送。至于寻找失踪儿童带来的经济损失更是难以估量。此次黑砖窑事件令中国高层震动,几位政治局常委均作出批示。然而彻查黑砖窑只清理了拐卖儿童的源头之一,街头流浪儿童和贫困地区被卖的儿童都没有得到有效救助。尽管中国公安部门最近几年已经开设了失踪人口求助热线,也在逐步建立有关的信息数据库,但比起惊人的发案率,政府投入的警力依然不够。在位者应当明确意识到,儿童失踪案件乃是危及政府威信的大事——你连人家小孩都不管,谁还敢在这个国家居住?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中国人已经过上了不亚于美国普通居民的小康生活。可是,在孩子失踪这样问题上,中美两国的公共服务还存在着天壤之别。美国人不见得就比中国人活得更幸福,但是他们遭遇巨大不幸的可能性的确较小。笔者并不认为中国公安机关目前就能像美国警方那样调动直升飞机漫天遍野地找人,但是通过邮局张贴寻人告示,或者在失踪一小时后给予立案,这样的事情我们的警察叔叔总是可以做到的吧?----摘自《美国人怎么寻找失踪的孩子》  美国乔治-梅森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田方萌<div id=[/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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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psy9531 发表于 2009-9-21 17:55: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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