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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前副廉政专员兼执行处处长郭文纬,11日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举办的政府治理学术沙龙上,介绍了香港廉政公署成功的反腐模式:零度容忍,“无论是大贪还是小贪,100元、10元,甚至1元都要处理”。(《法制晚报》2004年11月12日)史上最撩人的姿势 广告美女惊艳天下女星和她们的宝贝儿女 世界十大待嫁“千金” 选美小姐“要钱不要国” 南师大“陪舞”事件 复旦经院院长嫖娼事件 谁能上天堂,谁该下地狱? “零度容忍”,就是疾腐败如仇,凡腐必反。香港之所以能够在透明国际近日公布的2004年全球政府清廉指数排行榜中,名列第14位,而在近年的排名中,一直在亚洲名列前茅,我想对腐败行为“零度容忍”,应该算是一个重要原因。 近年来,中央一直把反腐工作作为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大事,采取了一系列得力和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腐败现象尚未得到根本的抑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甚至还很严重,更值得注意的是出现了腐败行为泛化的严峻形势:即腐败行为年轻化,“59现象”发展到“29、39”现象;腐败行为普遍化,以权谋私“寻租”,已成为很多手握实权者的“自觉”行为;腐败行为“合理化”,一些小贪官认为自己的腐败行为算不了什么,有些落网贪官甚至很不服气;腐败行为“集团化”,被查处的腐败案件中窝案、串案越来越多,有专家称这已经成为腐败案件的新规律(清华大学廉政研究室副主任任建明语)。这种状况的形成,尽管原因复杂,但对腐败案件立案尺度过松,查处不力,社会舆论宽容有着直接的关系。 较之香港,我们无论对腐败案件立案尺度还是惩处力度确实宽松得很。比如涉嫌贪污受贿5000元的个人,才够立案,而实际上万元以下的鲜见受到严肃处理,听说现在一些窝案因牵涉人数太多,查处也就“抓大放小”了。一些贪污受贿数百万甚至近千万的,因为其中“巨额财产不明”,往往结果也只是处个无期或死缓而已。与此同时,社会舆论则越来越表现出默认腐败,宽容腐败,乃至“羡慕”腐败的倾向,面对腐败,见怪不怪,甚至“笑廉不笑娼”,认为贪官有本事,清官则被认为无用,致使贪官吃香,清官孤立。试想,如此这样一味“宽容”下去,反腐败会是什么一个结果呢? 腐败问题,无论是就个人还是就群体而言,都有个由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些贪官最初收些钱,往往心里七上八下,吓得要命,可一次次的“安然无恙”,锻炼了他们的胆量,助长了其贪欲。而与此同时,由于腐败行为不易被察觉,加之即使被抓住了,轻微的贪污受贿行为也不会受到严厉的处罚,结果导致腐败像瘟疫一样,一传十,十传百,出现泛化问题。因此,对腐败行为实行“零度容忍”,连贪一块钱也不行,也要受到处理,这对教育挽救干部、减少国家和公众利益的损失,对防止和遏制腐败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从这一意义上说,香港的反腐模式很值得我们借鉴。(稿源:红网)(作者:李有爱)<div id=[/i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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